西雙版納州立足政治巡察定位,認真謀劃,積極探索實踐,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全面啟動州、縣市兩級黨委巡察,層層壓實責任,強化“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切實發揮好巡察工作“利器”作用。
打基礎、明方向,建全完善巡察制度機制。先行先試“夯”基礎,州紀委立足于“三轉”后紀檢監察業務新的格局方向,加強對巡察工作制度的調查研究,初步建立了州級巡察、縣級巡訪機制,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實行“察”“訪”結合,著力于發現和收集問題線索。各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及時跟進,相繼出臺了“紀檢監察機關巡訪工作制度”,明確了巡訪范圍、內容、頻率、方法步驟、工作紀律以及線索管理等重要內容,為全面鋪開巡察工作夯實了良好的制度基礎。如,勐臘要求巡訪下沉到村委會、生產隊和村小組、居民小組,每年巡訪人數不少于150人,實現轄區全覆蓋。健全完善“強”制度,省委“兩個實施辦法”下發以后,州紀委主要領導率隊深入基層調研巡察工作,及時總結州級巡察、縣級巡訪制度機制,固化做法經驗。2016年10月26日,正式印發了《州、縣市黨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及時貫徹執行了省委的部署要求,正式啟動了巡察工作制度。
抓協調、強職能,探索科學有效巡察方式方法。抓組織協調,以“三轉”為契機,堅持問題導向,聚集職能定位,做實做細巡察工作。組織州紀委相關職能部室,主動深入民政、農業、財政等部門搜集“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救助、低保資金管理使用等問題線索。到縣市區紀委參加線索排查會,根據問題線索的具體性、可查性、危害性、典型性、領域性等標準,進行匯總分類、分析篩選,選取反映基層干部的問題線索進行專項集中督辦。抓線索排查,強化領導干部問題線索收集、排查工作,發揮好“主渠道”作用。建立州、縣、鄉、村四級信訪信息報送機制,建立收集線索、集中排查機制,按月收集、梳理信訪突出問題,召開問題線索集中排查會議,對反映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信訪舉報線索大“起底”,為初核奠定基礎。抓專項督辦,牢牢扭住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這一執紀為民的著力點,按照干管權限和屬地管理原則,加大專項督辦力度,明確督辦領導,落實具體責任,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完成辦件任務,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近年來,州紀委常委帶頭包案督辦,解決期未結重大、復雜、疑難信訪案件80余件,為群眾辦實事260多件;從嚴從快督辦了景洪市國土資源管理局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問題,9名相關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受黨紀政紀處分;督辦查處和通報了景洪市衛生系統20起黨員干部參賭涉賭問題。抓統計分析,加強與委局機關部室、公檢法司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統計分析、情況分析。特別是做好重點縣市、重要領域舉報情況分析研究,切實增強巡察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推動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問題。
建機構、重謀劃,州、縣(市)同步開展首輪巡察工作。正式建立巡察機構,在州(市)黨委巡視工作聯絡辦公室的基礎上組建州(市)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部署開展首輪巡察工作,制定下發《西雙版納州開展首輪巡察工作方案》,組建了四個巡察組,并于10月27日召開州委首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具體安排部署了首輪巡察工作的目標任務,巡察措施和巡察工作紀律等,對州環保局、州衛計委、州林業局、景洪工業園區四個州直部門開展為期20天的巡察。嚴格按照州委《實施辦法》規定,專門研究制定了巡察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流程,突出巡察組進駐前的準備,進駐后的工作,巡察結束及意見反饋三個重要環節,統一模板、統一動作,統一標準,確保巡察工作規范不走樣,進一步規范巡視工作內容、范圍、方式、權限和程序。同時,為推動縣市委巡察工作,抽調縣市紀檢干部參加州委巡察組跟班學習,不斷提高開展巡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景洪市、勐海縣、勐臘縣均進駐開展巡察工作。(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