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務公開是村民自治的一個重要環節,對維護廣大基層干部、群眾根本利益,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原丘北縣雙龍營鎮戈寒村民委支書趙世平挪用村民小組干部補貼案就是在沒有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制度下,缺乏監督管理而隨意侵犯村民小組干部利益的典型案例。舊案新析,深感貫徹執行村務公開報備制度工作是紀檢監察工作者的一種使命、責任所趨。
基本案情:趙世平,男,壯族,中專文化,1972年1月生,系雙龍營鎮戈寒村民委團波村小組人, 199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4年8月至2010年3月任戈寒村民委總支部書記,2010年3月在村兩委換屆選舉中落選回家務農。丘北縣2007年至2008年村民小組干部的補貼標準是每人每月30元。2008年上半年戈寒村民委共有村小組15個,有村小組干部60人,每人每月補助30元,半年每人共補助180元,60名村小組干部半年的補貼共計10800元。2008年11月22日,戈寒村民委黨總支書記趙世平從雙龍營鎮政府財務室領取戈寨村民小組干部2008年上半年的補貼10800元,除下壩臘村小組的出納員趙思偉的180元的補貼未發外,其余59人的補貼10620元已發放到村民小組干部手中。2008年12月24日,趙世平又從雙龍營鎮政府財務室領取戈寨村民小組干部2008年下半年的補貼10800元,但這次他只發放了戈寒村小組的李紅文,上壩臘村小組的趙世堂、趙正規、趙永錄,下壩臘村小組的趙思光,南尾大寨村小組的何秀芳等6人的補貼,共計1080元,其余54人的補貼9720元就沒有發到村小組干部手中。2008年,趙世平從鎮政府財務室兩次領取戈寒村民委村小組干部的補貼共計21600元,到2010年案發時,還有9900元未發到村小組干部手中。
案發后,趙世平認錯態度好,積極配合調查,丘北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案件發生原因分析:2008年11月趙世平第一次拉用180元,但僅隔一個月,到2008年12月其就大膽拉用了9720元。2009年后,村小組干部的補貼改由村民委其他干部發放,才避免了這種拉用現象的發生。此案的發生與其它案件的發生一樣,都有其產生的原因、背景和條件。從此案發生的情況分析,與當時的監督制度未建立健全、監督措施不具體和沒有跟蹤問效的監督氛圍不無關系。
主觀上。深入學習不到位,趙世平放松了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的自身改造,思想道德沒有得到與時俱進的升華,使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的廉政意識沒有在自己的腦海中穩固扎根。客觀上。首先,各種法律制度未建立健全,權力沒有關進制度的籠子。2013年在《村務公開條例》頒布實施之前,村民委干部的履職行為,群眾不知曉,主管部門對其履職中的事前、事中、事后,沒有有效的布置、跟蹤、問效、督查整改,大部分靠履職者個人的自覺性,因而,失控或故意為之就所在難免。其次,班子分工不明確,工作責任不細化,相互監督不到位。上級發放的各種涉農補貼,誰方便,誰領取,誰發放,其他人員事不關己。趙世平拉用村民小組干部補貼,其他村民委干部有的也知曉,但就是裝聾作啞,任其發展。第三,上級部門監督乏力。由于沒有具體的法規作平臺,監督缺乏支點,監督效益不理想。第四,群眾監督無門。政務、村務不公開,村民有什么權力自己不知,什么利益被侵自己不曉,監督更是空口說白話。
案件啟示:繼續深入貫徹推行《村務公開工作條例》,扎實做好村務公開工作中對各類資金監督檢查的臺帳管理,督促村(居)民委對本村(居)的政務事項、村(居)務事項、財務事項等內容進行公開的情況按時上報上級監督部門備案核查很有必要。因為它能有效的解決村(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公開、假公開的責任得不到有效監督和追究的問題,能有效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對村(居)務進行民主監督的權利,對完善基層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居)民自治權利將起到重要作用,同時也標志著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有利于促進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古朝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