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沙何,公訴人所念的執證意見是否屬實,你有何意見?”“屬實,我沒有意見。但我想作解釋,我們農村人法律意識淡薄,我不應當承擔此事的全部責任。”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對景洪市勐罕鎮曼法村委會曼囡村小組原組長楊沙何涉嫌貪污罪一案作了公開審理,楊沙何回答法官的一段話令人唏噓、發人深醒。
“大雁”飛來 蛤蟆張嘴
2011年8月,華新紅塔水泥(景洪)有限公司2000噸技改項目落地在景洪市勐罕鎮曼法村委會曼囡村小組,計劃征用該村土地500畝,楊沙何被抽到項目征地小組當中,負責征地當中的協調事宜。這對于任村長剛滿一年的楊沙何來說來得太快太突然,若不是有村長的職務在身,他又會有什么機會與項目接觸、了解項目信息。身上的職務好比一雙隱形的翅膀,讓他站上了恰縫其時的“近水樓臺”,原本征不到的地,楊沙何借征地工作之機,以有零零落落巨石滾入為由,要求華新紅塔水泥有限公司征用他家的土地。
順水推舟 人情天下
接到楊沙何的征地要求后,華新紅塔水泥有限公司考慮他工作辛苦,便通過討論同意征用,但沒有安排人員實地測量面積,而是按楊沙何提議的30棵橡膠樹/畝計算標準,從楊沙何家橡膠樹里數了150棵橡膠樹作為所征用的地。后來工作人員栽界樁沒有與楊沙何本人聯系,造成界樁所劃面積不足5畝,且自始至終他自己都沒有提出來,更沒有糾正過。本不該由楊沙何領到土地補償款就這樣被他收入囊中。
用紙包火 丑事必露
2015年4月以來,曼囡村民對華新紅塔水泥限責任公司兌付土地補償款的問題倍受關注,2016年1月底,該問題持續發酵,導致村民蜂擁而上堵住該公司生產道路,影響了生產線的正常工作并造成了一定損失,為降低損失,該公司與村民磋商,最終答應村民所提要求,并對所征楊沙何土地一并進行測量,經測量,該被征地面積確為3.57畝,并非5畝,至此,原以來可以瞞天過海楊沙何虛報面積套取土地補償款丑事暴露,引起了村民的極大不滿,并向當鎮紀委報告,后報由景洪市檢察院介入調查,并對楊沙何提起了涉嫌貪污罪的公訴。
尋根究源 難辭其咎
楊沙何為什么能心安理得的領取并不屬實的土地補償款呢?因為,他心中無法。如像其所說“我們農村人法律意識淡薄”,就應當對法律心存敬畏,不懂法更要事事、處處、時時小心謹慎,而事實并非如此;他心存僥幸。整個征地過程中,征地的華新紅塔公司、負責測繪的工作人員都沒有人到實地去測量楊沙何家的土地面積,使楊沙何有了信口開河的機會;他權不對責。把分內之責當成了自己的分外之事。楊沙何作為一村之長,他的權力是群眾賦予的,在征地任務到來之時,協助鎮上開展征地工作、維護村民利益是其分內之事、職責所在,不能求回報、圖好處,但在其看來,他的奔波和付出有回報是理所應當的,“借機開口”就是在求回報的開始。
前車之鑒 引以為戒
在本案中,楊沙何本人如能有一顆秉公用權的心,正確認識自己工作的辛勞和付出都是理所應當話,就不會借題發揮、伺機行事。工作人員如能多一分責任心,到實地測量土地,楊沙何就很難有信口開河的機會,虛增套取的行為根本不會有結果。現今,楊沙何的意圖暴露,不僅毀了自己的名譽,還毀了當地政府形象,更折損了群眾對政府的信任,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