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交通運輸局、省第六勞教(強戒)所、瑞麗市、州水利局、州林業局、州商務局、州國土資源局、州移民開發局8單位州管領導干部被紀律審查;梁河縣教育局、盈江縣林業局、隴川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芒市工業園區管委會、瑞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等11個縣直單位的縣管干部被紀律審查。上述19個單位‘一把手’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追責,相關監督聯系紀工委書記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也被追責。” 2月19日,筆者從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紀委獲悉,今年開年,德宏州委、5縣市委通報了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8個州管地區部門、11個縣管地區部門責任制考核被評定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地區(部門)主要負責人被追究責任。
“縣市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黨風廉政建設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中,種好‘責任田’……。”為喚醒責任意識,傳導壓實“兩個責任”,德宏州實行“兩責約談”制度,州委書記約談縣市委書記;州長約談縣市長和州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州紀委書記、副書記、常委約談縣市委書記、紀委書記,以上率下,逐級約談,壓力向基層傳導。2015年,德宏州554名黨政“一把手”被“雙責約談”,其中州委、州政府、州紀委約談40名,5縣市委、市政府、紀委約談514名。
為推進“兩個責任”落實,德宏州委制定出臺了《德宏州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辦法》,列出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和問題清單”,要求各級黨委、紀委對照“三個清單”,自覺肩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責任。此外,黨政一把手向紀委全會述廉述責在德宏州已成為常態,述廉述責結果記入本人廉政檔案,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責任追究是落實‘兩個責任’的保障,也是督促各級黨委、紀委把責任落到實處的‘撒手锏’。”德宏州在嚴肅查處違紀問題的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大追責力度,重點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主體責任和紀委負責人的監督責任,對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出現重大問題的地區、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對責任制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單位,由紀檢監察機關對其黨政主要領導和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誡勉談話,取消單位及其主要領導、相關領導年度考核評優評先資格,并限期整改,復查驗收。(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