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紀委提出嚴肅防汛救災減災工作紀律要求,確保防洪度汛、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全省防汛工作順利進行。
示范帶頭、守土盡責。全省各級各部門黨員干部要充分發(fā)揮示范帶頭作用,深入防汛救災工作第一線,靠前指揮,精心組織,認真履行職責,要把防汛救災減災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搶大險的思想意識,全面落實防汛責任制,切實抓實抓好預警預報、查危排危、轉移避險等工作,防御流域性大洪水和次生災害,確保各族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重要堤防和重要設施安全。
服從大局,嚴守紀律。嚴格制訂和執(zhí)行防汛救災預案,各部門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決不允許各行其是。嚴格執(zhí)行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堅守崗位、恪盡職守,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處置突發(fā)事件。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指揮體系到位、責任分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以嚴明的紀律形成防汛救災強大合力。嚴格執(zhí)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制度,確保信息渠道暢通無阻,隨時掌握和及時處理災情。嚴格遵守群眾紀律,關心群眾疾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疏導群眾情緒,堅決維護防汛期間的社會穩(wěn)定。
加強督查,嚴厲問責。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對防汛救災減災工作開展專項紀律督查,切實履行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職能,把防汛救災減災工作紀律執(zhí)行情況納入強化黨員干部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對工作決策部署和防汛救災減災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擅離職守、推諉扯皮、失職瀆職、貽誤“時機”等行為要嚴肅處理,對重大險情瞞報、漏報、遲報或不及時采取措施,致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加強對防汛救災資金、物資、設備調撥、分配和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嚴肅查處貪污、挪用、私分、侵占防汛救災經費和物資的行為,以鐵的工作紀律確保安全度汛。對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要嚴格進行問責,既處理直接責任人,還要追究領導責任。(云南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