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駐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組向綜合監督的省國土資源廳、測繪地理信息局、省地質調查局、省有色地質局、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發出通知,要求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加強中秋國慶期間監督檢查,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嚴防不正之風反彈回潮,營造崇廉尚儉的節日氛圍。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緊盯中秋、國慶節點,提早安排部署,提出嚴格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嚴肅執紀問責。各單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從嚴律己、以身作則,帶頭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和要求,從嚴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要緊盯節日期間公款吃喝、收受紅包、濫發錢物、鋪張浪費、公車私用等不正之風,早打招呼早提醒,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制止早糾正,切實增強紀律和規矩意識。
通知強調,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我省《關于禁止發送和接受“紅包”的規定》《關于重申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借機斂財、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有關紀律的通知》相關規定,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禮品和各種購物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違規駕駛公車;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
通知明確,省紀委駐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組將適時、隨機開展明察暗訪工作。要求各單位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構,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成立檢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開展監督檢查;要進一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認真受理社會各界的舉報監督;要對發現的問題建立清單,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和要求,限期整改落實。
駐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組要求,各單位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嚴肅查處頂風違紀問題。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發生嚴重“四風”問題的單位,要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嚴肅問責。對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出入私人會所、組織隱秘聚會等行為一律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