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質監局黨組向所屬各直屬事業單位、機關各處(室)印發了《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2016年度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方案》,確定2016年底至2017年初,對所屬各直屬事業單位、機關各處(室)2016年度落實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考核的對象是省質監局各直屬事業單位(含州、市綜合檢測中心)領導班子、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省質監局各直屬事業單位(含州、市綜合檢測中心)、省質監局機關黨組織負責黨風廉潔建設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
考核的主要內容:在履行主體責任方面,主要考核各單位和局機關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黨風廉潔建設全面領導責任,加強對黨風廉潔建設領導、選好用好干部、嚴肅換屆紀律、維護群眾利益、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等方面的情況。在履行監督責任方面,主要考核各單位和局機關黨組織負責黨風廉潔建設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正風肅紀,懲治腐敗的情況;圍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聚焦紀律作風,加強對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省委九屆十一次、十二次全會精神,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穩增長、脫貧攻堅、“五網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等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專項紀律檢查,大力整治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堅決查處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和違規違紀問題等方面的情況。在作風建設方面,主要考核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深入糾正“四風”問題;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和“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加強基層黨風廉潔建設,堅決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等方面的情況。在責任追究方面,主要考核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給黨的事業造成嚴重危害,“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選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連續出現問題,巡察整改不落實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等方面的情況。
考核按照七個步驟開展:一是聽取匯報。各單位、機關處(室)主要負責人在年度綜合目標責任考核會議上代表所在單位作黨風廉潔建設工作匯報,黨、政主要領導作個人述廉述責,黨風廉潔建設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在大會上作述職述責,其他班子成員提供書面述廉述責材料。二是民主測評。對被考核單位黨政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黨政領導干部述廉述責情況進行民主測評。三是個別談話。談話范圍為領導班子成員、近三年退休老領導、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和20%群眾代表。考核州(市)綜合檢測中心時,考核組須聽取當地政府、紀委和州(市)質監局的意見。四是查看資料。根據考核內容查閱相關工作資料。五是走訪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實地走訪企業,或召集企業座談,了解被考核單位服務企業的情況。六是反饋情況。向被考核單位領導班子、機關處室負責人、黨風廉潔建設監督責任第一責任人反饋測評和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七是綜合評定。根據考核情況對被考核對象進行綜合評定并打分,上報省質監局黨組,并提出推優意見,由省質監局黨組研究確定各單位的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