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祥云縣研究制定《祥云縣縣管干部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探索建立領導干部負面清單制度,充分發揮黨委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主體作用和把關作用,將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落到實處。
健全清單體系,豐富管理范疇。結合祥云縣實際,著力完善“負面清單”內容,將中央《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省州關于領導干部“為官不為”的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的情形及紀檢監察、公檢法機關在執紀執法過程、分析研判和年度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列入清單。同時,將脫貧攻堅、重點項目、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工作納入清單范圍,對履職不到位、落實不力的進行收集建庫。“清單”所列15項條款涉及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各個方面,以便全面地了解掌握干部情況。
建立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宣傳、政法、公檢法、審計、安監、環保等執法執紀部門以及縣委、縣政府督查機構職能,定期報送各單位所掌握的科級干部和科級后備干部有關違紀違法信息,報送中堅持做到一人一報,一事一報,確保信息來源真實可靠、準確無誤。組織部門匯總分析后列入干部負面清單庫進行備案。進一步把分散在各部門碎片化、零散化的干部情況統一收集建庫,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增強工作整體合力,保障干部監督的系統性、完整性。
注重結果運用,增強清單效力。將負面清單與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工作結合起來,把負面清單定性內容變為量化標準,通過綜合分析研判,全面準確評價干部。在干部選拔任用中把負面清單作為重要依據,合理判定干部負面信息,準確甄別干部。跟蹤了解干部對負面清單的認識整改情況,既防止有硬傷的干部蒙混過關、“帶病提拔”,也防止以偏概全,因小錯誤而否定干部,提升了干部選拔任用的科學性,增強清單對干部的約束力。
加強監督管理,做好教育轉化。把負面清單中涉及到的干部作為日常監督管理的重點對象,加強教育引導。堅持領導“談心談話”制度,由縣委領導或縣委組織部負責同志與組織處理對象進行談話,說明事由、指出存在問題,宣布組織決定,并做好思想工作。定期了解其思想動態,疏解其工作壓力,防止“一棍子打死”。對干部身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函詢誡勉,避免小毛病演化成大問題。(付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