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政府系統重點領域廉政建設的意見》。規定現職領導干部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工商經濟類的聯合性社會團體、境外或境外資助的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兼職;退(離)休領導干部不得在境外或境外資助的社會團體兼職,退休后三年內一般不得到行業協會商會兼職;非專業出身的現職領導干部一般不得在文藝類社會組織兼職。
近年來,隨著監管力度日趨加大,領導干部在企業高調兼職現象日漸消弭。但仍有個別領導干部在社會團體、協會商會等組織中“掛頭銜”“戴帽子”,違規取酬。頂個名頭,“不干活、干拿錢”,甚至在誘惑面前,背離初心,權力尋租、權錢交易,影響惡劣。
違規兼職,心有旁騖、情有親疏,怎能秉公用權、干好本職工作?只有織密制度“籠子”,摘掉不適宜的“帽子”,才能讓領導干部真正回歸本職工作。《意見》為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兼職劃出“紅線”,從制度上關嚴兼職閘門,為斬斷“權力異化”鏈條提供了堅強的后盾。
應從嚴把關、從嚴審批,認真做好年檢工作,從源頭堵住違規兼職的通道。加大整頓力度,加強審計監督,對苗頭性問題刨根問底,用好問責“殺手锏”,及時查處和糾正違規行為,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同時,延伸監督的探頭、提高監督效率,充分利用線上監督和線下監督,拓展監督渠道,形成監督合力,規范領導干部兼職行為,防止權力異化。(趙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