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連云港市紀委通報了市公安局原紀檢組長、黨委委員王統躍違紀典型案件。據通報,2009年10月至2015年3月,王統躍任市紀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組長、黨委委員期間,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對市公安局黨委全面從嚴治黨及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實施監督方面失職失責,未能及時發現市公安局黨委班子成員及其他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市公安系統多名領導干部因腐敗問題被查處,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因還有其他違紀問題,王統躍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由正處級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
作為紀檢組長,如果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和職責,履行監督責任從何談起?監督執紀問責就是紀檢干部的“責任田”,必須要盯住人看住事,該得罪的人就要得罪,該打的“板子”就得打下去。如果在監督時“裝睡”,執紀時“手軟”,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處理、不報告就是瀆職失責,必須要嚴肅問責。
需要正視的是,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存在責任意識弱化、擔當精神缺失、管黨治黨寬松軟等問題。有些執紀者怕得罪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出了事藏著、捂著、悶著,或者“裝睡”,對違紀現象裝作沒看見。監督責任缺位,擔當精神缺失,就可能導致一個地方和部門風氣不正,“潛規則”盛行。
紀檢干部的擔當,在于忠誠履職盡責,堅決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敢于監督執紀、勇于懲腐亮劍,是紀檢干部的肩上之責。如果監督作用發揮不了,監督責任不敢擔當,就會造成監督不力,從嚴治黨就會成為一句空話。紀檢干部肩上的責任非同一般,關系到一片“森林”的郁郁蔥蔥。要當好黨內政治生態的“護林員”,瞪大眼睛,拉長耳朵,像啄木鳥一樣,找準病灶、鑿洞捉蟲。同時,要準確把握“樹木”與“森林”的關系,堅決鏟除“病蟲害”滋生蔓延的“病原體”, 把政治生態的大“森林”維護好。
問責一個、警醒一片,沒有問責就難有擔當。對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相關人員進行問責,體現了監督者也要受監督,監督者失職也要被問責。對于那些在監督時“裝睡”的人,既要打雷更要下雨,不僅要大聲喊還要用力拍,以嚴肅問責推動監督責任落實,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從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推進。(陳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