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作為黨內“政治體檢”的重要抓手,聚焦問題、發現問題只是“把脈問診”,整改問題、解決問題才是“對癥治療”,舉一反三、建章立制才是“鞏固療效”。對于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必須不講價錢、照單全收,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實,嚴格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
巡視整改,責任一旦撂荒,問題就會叢生。為防止巡視整改“走過場”,有的地方對巡視問題整改揪住不放,實行“報結制”,要求“各被巡視單位上報的書面報結報告必須經現任黨委一把手簽字背書,對未按要求做好整改工作的,堅決退回重新報結”。把整改責任壓給黨委,并以“退回”倒逼黨委提高整改質量,這一做法彰顯了監督韌勁,督促問題整改落實,推動巡視工作見真章、出實效。
巡視是發現問題的“政治體檢”,整改體現政治擔當。巡視效果好不好、震懾作用強不強,關鍵在整改。然而在有些地方、單位和部門,有“巡完就完事”“整改就過關”的心態,甚至認為“巡視一陣風,巡完就輕松”,在落實整改要求時“打折扣”。講起來“雷聲陣陣”,改起來“毛毛細雨”,滿足于“過得去”,風頭過后“濤聲依舊”。結果,病查出來了,卻得不到醫治。
巡視過后,關鍵在改;“體檢”過后,關鍵在治。解決問題是巡視整改的最終目的。在整改上“搞變通”“打游擊”,與巡視初衷背道而馳,都不會有好結果。須知,“過關”心態過不了關。
開展巡視“回頭看”,就是要看該發現的問題有無遺漏、整改落實情況如何,這也是對已巡視過的地方和黨員干部發出警示:“走過場”當心“回馬槍”。實行整改“報結制”,實現巡視“全整改”,同樣是揪住整改不松勁兒。一些干部在“回頭看”之后應聲落馬,多家單位被下發持續整改通知,充分反映了巡視整改絕不是走過場、走形式。對于已巡視過的地方和黨員干部來說,只有正視巡視、直面問題、做好整改,才是正確做法。
把解決問題的擔子壓給被巡視地區部門單位黨委(黨組),明確責任,限期整改,這是黨中央對巡視整改提出的要求。各級黨委要充分認清巡視組所反饋問題的嚴重危害性、整改落實的現實緊迫性,全面吃透“體檢報告”,嚴格實施“治療方案”,聚焦問題,力求實效,不回避、不遮掩、不護短、不遮丑,堅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徹底整改,確保條條有整改、事事有著落。對于那些回避矛盾、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黨委(黨組)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陳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