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雙版納州紀委消息:經查,納寶海同志在擔任勐海縣布朗山鄉黨委書記期間,違反廉潔紀律,收受服務對象所送紅木家具、衣服、香煙等物品,折合人民幣10.8萬元。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西雙版納州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西雙版納州委批準,決定給予納寶海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