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有序推進昭通市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根據中央、省委關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工作的有關部署和要求,近日,昭通市成立市委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
工作小組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政府、市人大、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民檢察院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工作小組成員從市人大、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檢察院等相關負責人抽調組成,全面負責全市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各項工作。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組織組、選舉聯絡組、紀法和監司銜接組、宣傳組、后勤協調組,各組根據職能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具體負責向上對接,向下指導協調等日常事務;做好轉隸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按程序和要求對監委成員組織考察;選舉產生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完成市監察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任免;研究監委職務犯罪案件調查終結移送后,在銜接過程中應把握的基本原則和具體流程辦法,探索監委與司法機關的工作銜接與協調機制;做好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改革試點工作良好輿論氛圍;做好資產劃轉移交、辦公用房調劑、設施設備購置等經費保障工作。
昭通市委要求,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講政治顧大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發揮主動性、創造性,緊密聯系實際,統籌推進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確保反腐敗力度不減、節奏不變,確保隊伍不散不亂,確保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實效。(鄭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