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委印發《州委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壓實深化改革試點工作政治責任,確保州和縣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有序推進。
《工作規則》從組織機構、職責職能、制度保障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壓實了改革試點工作政治責任。明確州委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和聯絡人,成立工作專班,設立綜合組、組織組、紀法銜接組、監司銜接組、宣傳組五個專班組。明確各專班組工作責任,綜合組負責協調落實州委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及辦公室安排事項;組織組負責研究提出監委組織架構、人事安排原則、人員轉隸實施方案,統籌安排轉隸后全員培訓等相關工作;紀法銜接組負責探索紀委監督執紀問責職能與監委監督調查處置職能的銜接問題,制定《德宏州紀委監委機關執紀監督監察工作試行辦法》《德宏州紀委監委機關審查措施使用規范》《德宏州紀委監委機關執紀監督監察工作流程圖》《德宏州紀委監委機關執紀監督監察常用文書》等工作制度;監司銜接組負責探索監委與司法機關的工作銜接與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1+4”制度體系,研究進一步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的辦法制度;宣傳組負責統一改革試點工作的宣傳口徑,及時掌握輿情,強化輿論引導。
《工作規則》建立溝通聯絡、協調解決問題、督辦落實三項工作機制和請示報告、文件運轉、會議組織三項工作制度,實現聯絡溝通常態化、問題解決制度化、臺賬管理規范化,倒逼責任落實,確保圓滿完成政治改革任務。(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