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書記陳豪在《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關于2016年度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情況報告》上批示:“要總結經驗,繼續完善和堅持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制度”。為貫徹落實批示精神,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組立即召開會議,專題學習并對貫徹落實陳豪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何金平的具體要求作出安排。
通過認真學習討論,大家一致認為,省委陳豪書記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體現了省委對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高度重視,是對省政府辦公廳黨組(紀檢組)工作的鼓勵、鞭策和期望。作為省紀委派駐紀檢組,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高標準抓好貫徹落實。
會議強調,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舉措,根本目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組要切實把實踐“四種形態”作為履行職責的重要抓手,深化“三轉”,把重心放在日常監督和嚴格執紀上,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
會議要求,紀檢組全體人員要講政治、顧大局,著力推動綜合監督單位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增強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堅持把實踐“四種形態”特別是運用好“第一種形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不斷完善制度、細化流程、規范實施,努力使抓在日常、嚴在細節,“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要協助綜合監督單位黨組織履行好責任,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進一步細化實踐“四種形態”的措施;要及時總結經驗,勇于創新,在實踐摸索中不斷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標本兼治;要落實好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在實施監督和執行紀律上做到更加規范、更加有效。(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