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昆明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黨委實施辦法,頂風違紀的突出問題?,F將12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五華區政府原副區長趙臻在任昆明西翥生態旅游實驗區黨工委委員、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和五華區政府副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6.2萬元。趙臻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五華區政府原副區長徐曉春在擔任五華區西翥生態旅游實驗區黨工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2萬元。徐曉春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富民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原副主任楊少榮在任富民縣土地開發復墾收購儲備交易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個人決定將該中心公款650萬元分三次挪用借給某公司。楊少榮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其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 西山區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王宇賓在擔任西山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政道路橋梁管理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工程承包商承攬市政工程、催收市政工程款等提供幫助,收受人民幣共計115萬元。王宇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其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 市人防辦人防監督管理處原副處長陳仁毅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違反人防行政審批相關規定,為兩家房地產公司出具人防施工圖審查批復,收受人民幣共計35萬元。陳仁毅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 石林縣園林綠化管理站原站長吉樹全在擔任石林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規劃房管定額黨支部書記和縣園林綠化管理站站長期間,多次伙同他人貪污公款166萬余元,個人分得39萬余元;伙同他人借用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名義騙取國家財政撥款79.5萬元,個人分得9萬元。吉樹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 東川區阿旺鎮發羅村黨總支原書記楊順倡在任發羅村委會主任期間,在協助阿旺鎮人民政府實施對發羅村抗震安居修繕加固工程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抗震安居修繕加固補助資金共計20萬元;對抗組織審查,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楊順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 宜良縣北古城鎮大薛營社區小張營村原小組長秦慶林、原副組長申桂瓊在任期間,在協助北古城鎮政府征地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多報征地面積騙取補償款8.45萬元私分。秦慶林、申桂瓊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9. 五華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原局長高繼林在任期間,違規設立“小金庫”,并將款項用于節日慰問、發放職工過節費、補助職工食堂等開支,且在五華區開展清理整治“小金庫”過程中仍拒不糾正。此外,高繼林在主持區社保局工作期間,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對時任副局長李榮軍挪用公款20萬元并構成犯罪負有領導責任。高繼林違反黨的紀律,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
10. 嵩明縣楊林鎮核桃村委會干海子村民小組黨支部原書記劉加文、原小組長劉保明在2016年楊林鎮核桃村委會換屆選舉過程中,出資托人拉票賄選。劉加文、劉保明違反黨的紀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取消候選人資格。
11. 2016年1月14日,昆明西翥生態旅游實驗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業發展局原局長朵常保和時任東村社區黨總支副書記張國啟、東村社區副主任張吉燕等人組織西翥生態旅游實驗區管委會社會事業發展局全體干部職工33人及東村社區9名工作人員在西翥振峰農莊集體聚餐,共計消費餐費2864元,該餐費從東村社區集體自有資金中開支報帳。朵常保聚餐過程中以春節慰問金的名義,發給13名臨時聘用人員每人200元,共計支出2600元;聚餐后,朵常保、張吉燕等人相約到紅星公社農家樂內KTV唱歌娛樂,共支付費用800元,此兩款項從西翥社會事業發展局辦公經費中開支。朵常保等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娛樂活動,違規發放補貼,朵常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張國啟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張吉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2. 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間,安寧市青龍街道辦事處相關業務部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接待上級部門檢查指導工作中,先后9次公務接待陪餐人數超過標準,其中兩次接待人員均為2人,但陪同就餐人員均超過20人。青龍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王群對單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接待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