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臨近要調走了,不用再管事,誰接手誰管,自作聰明害人又害己啊。”王某面對調查,一再強調自己的懊悔。
繼任者張某也有自己的小算盤:反正是上一任的事,能管則管,管不了是別人的事。不曾想,新舊交替不想管事,紀委追責一個都跑不了,一念之差誤了自己。近日,娜姑鎮前后兩任國土分局局長因為在任職交替期間工作履職不到位,雙雙受到通報的問責處理。
事情還得從2014年10月說起,娜姑鎮則補村村民高某想在自己租賃的村小組集體土地上建蓋房屋,就協商該小組的部分村民違規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同意高某用自己承包的一塊土地置換租賃的村小組集體土地,隨后高某多次到鎮國土分局辦理相關手續,因該地塊屬于基本農田保護范圍,其手續不符合規定要求,國土分局未批準。
11月,高某私自在租賃的村小組集體土地上開始建蓋房屋,王某已在辦理調動手續,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
次年1月,張某繼任后,和該村村委會高主任一起到達高某建蓋房屋處送停工通知,因高某不在,僅讓施工人員轉告高某領取停工通知,后張某一直未送達停工通知,也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導致高某違章建房,造成既成事實,今年部分村民將問題上訪舉報到縣紀委。
還原事情始末,本來在違章建房初期就可以加以制止停工,切袖手旁觀,想一走了之;在違章建蓋中也可及時加以制止,不讓違章建筑建成,卻新官不想理“舊事”,一任聽之,造成失職。(會澤縣紀委 范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