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栗坡縣紀委發(fā)出通報,對4名領導干部因未按照要求對超標辦公用房進行清理整改進行通報問責處理。
2017年5月,在州縣開展的清理整改辦公用房專項紀律隨機檢查中,發(fā)現(xiàn)縣工信商務局局長楊壽濤辦公室、副局長劉光美辦公室和縣住建局副局長角叢文、蔡發(fā)劍2位同志辦公室違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guī)定,存在辦公用房使用面積超標的問題。對此,麻栗坡縣紀委隨即對該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經查,麻栗坡縣工信商務局局長楊壽濤辦公室,使用面積30.24平方米,超標12.24平方米;副局長劉光美(正科級)辦公室室,使用面積34.58平方米,超標16.58平方米。縣住建局副局長角從文、蔡發(fā)劍2位同志辦公室,面積63.82平方米,此辦公室安排3位副局長使用(空編1名),按照人均12平方米計算,合計使用36平方米,人均超標9.27平方米。
上述4位同志在麻栗坡縣下發(fā)《關于重申黨政機關清理整改辦公用房有關規(guī)定及紀律要求的通知》后,思想麻痹,紀律松弛,頂風違紀,未對自己使用的辦公用房超標問題進行清理整改。2017年8月18日,經麻栗坡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給予麻栗坡縣工信商務局局長楊壽濤、副局長劉光美,縣住建局副局長角叢文、蔡發(fā)劍在全縣范圍內通報的問責處理。
【執(zhí)紀者說】
作為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應堅持從自身做起,帶頭不折不扣地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扎實有效地做好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堅決糾正“擺空桌子”“釘假牌子”等弄虛作假、搞變通等行為,確保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應清盡清、應退盡退、應改盡改。(麻栗坡縣紀委 李友林 黃天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