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理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不斷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近日,經州委同意,州紀委通報6起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分別為:
1.彌渡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趙正琳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期間,趙正琳違反規定以值班費、通訊費、評稿費等名義發放津補貼,用公款購買并贈送土特產禮品、高檔香煙,共計349312元;違反規定用專項經費和行政經費為職工購買西服、運動服、運動鞋,共計支出112761元。2017年7月5日,大理州紀委給予趙正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賓川縣教育局原黨政辦主任李會忠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李會忠任賓川縣教育局行政辦主任、黨政辦主任、縣校辦產業公司經理期間,違規承包縣教育局文印室,并采取提高文印價格和虛增文印數量的方式套取財政資金,收取文印費590931元;2013年春季學期縣統測和2014年春節期間,李會忠在時任縣教育局局長王志遠(另案處理)的授意下,以加班費、補助和獎金的名義向局領導和相關人員發放88845元。2017年6月19日,賓川縣紀委給予李會忠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巍山縣第二中學原校長、支部書記馬勝雄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1年7月至2014年12月,馬勝雄在擔任巍山縣第二中學校長、支部書記期間,安排時任政教主任楊啟德先后6次收取食堂經營管理費120000元私設“小金庫”并違規發放給相關人員,其個人領取2400元。2016年12月9日,巍山縣紀委給予馬勝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并免去巍山縣第二中學校長、支部書記職務。
4.永平縣水泄鄉畜牧獸醫站站長曾文學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2009年9月至2014年9月,曾文學在擔任水泄鄉畜牧獸醫站站長期間,違規設立“小金庫”,并以節日慰問金形式給單位職工發放16800元,其個人分得3800元。2017年3月10日,永平縣水泄鄉黨委給予曾文學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5.洱源縣茈碧湖鎮大莊村委會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2年9月至2015年10月,大莊村委會違規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通訊補助,重復發放2014年上半年調解員補助,共計17520元。其中,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王忠培領取5470元,村黨總支副書記李蔚星領取4990元,副主任兼報賬員李桂香領取4990元。2016年12月27日,洱源縣茈碧湖鎮黨委分別給予王忠培、李蔚星、李桂香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6.賓川縣喬甸鎮雄魯么村委會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2012年至2016年4月,李桂梅在擔任喬甸鎮雄魯么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將辦公經費14100元以補助名義發放給6名村委會干部,其個人領取3200元。2017年6月24日,賓川縣紀委給予李桂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通報指出,對以上6起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典型問題的嚴肅查處,充分體現了大理州委、州政府堅決糾正“四風”的態度和決心,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同時,違規問題的發生也暴露出全州一些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紀律意識淡薄,置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紀黨規于不顧,仍然心存僥幸、頂風違紀,是典型的不收斂、不知止行為。全州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領導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責任擔當,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在堅持與深化中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執紀審查力度,防住老問題、緊盯新動向,結合正在開展的亂發津補貼和“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認真查找各級各部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尤其對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要高度重視,露頭就打,從嚴查處。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四風”問題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門,既追究黨組織的主體責任,也追究紀委的監督責任,用鐵的紀律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深入人心,推動全州黨風政風持續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