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紀委通報了15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
1.巧家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陳順德以權謀私問題。2012年至2013年期間,陳順德采取打招呼、安排他人做虛假材料等手段,為其妻公司申報林下養殖項目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違規獲利383379元。其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陳順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鹽津縣中和鎮人大主席團主席王學文以權謀私問題。2016年5月至9月,王學文利用工作便利,采取打招呼、弄虛作假等方式,為不符合條件的其弟獲得建檔立卡貧困戶指標,并違規列入易地扶貧搬遷名單。王學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永善縣林業局副局長郭洪軍、退耕還林辦主任張富坤套取國家專項補助資金和收受錢款問題。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張富坤伙同郭洪軍利用職務便利,借他人名義套取林下種植項目補助564240元,為他人獲得林下種植項目補助收受“好處費”182000元等。郭洪軍、張富坤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巧家縣白鶴灘鎮官村村集體套取挪用扶貧項目資金問題。2013年,官村村委會在實施扶貧安居工程過程中,以時任官村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馬高應和官村村委會副主任趙子維兩人配偶的名義,申報2個名額2萬元補助資金用于修建村委會會議室,并將1戶申報后未實施安居工程的1萬元補助資金用于修建村委會會議室。二人還涉及其他違紀行為。馬高應、趙子維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昭陽區炎山鎮大溝村委會主任李吉文收受群眾“好處費”問題。李吉文在任大溝村委會宣傳員期間,收受農村危房改造群眾“好處費”500元。李吉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歸還群眾。
6.永善縣團結鄉花石村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李國友濫用職權問題。2015年10月12日,花石村召開會議研究確定農村危房改造指標,李國友明知村民彭某某之子是公辦教師,家庭收入超過農村貧困人口收入標準,不符合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條件,仍同意安排1個指標給彭某某。李國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魯甸縣龍樹鎮新樂村黨總支委員、第20村民小組組長耿忠開濫用職權問題。2017年1月,耿忠開私自確定該組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名單,并違規收取2戶群眾修房“保證金”4000元。耿忠開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資金歸還群眾。
8.鎮雄縣坡頭鎮筆花村干部集體侵占群眾利益等問題。2010年1月至2016年6月,筆花村優先安排村干部享受生豬養殖補助,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龍瀧、村監督委員會主任楊華坤、村委會副主任王開全、村“兩委”委員張成明和村委委員龍杰、歐世會等領取補助資金34000元;張成明、龍杰和該村風巖村民小組組長賈德勛、香椿村民小組組長虞光龍等16名村組干部將本該兌現到戶的92110.30元公益林生態補償金占為己有。龍瀧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龍瀧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龍杰、張成明、楊華坤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賈德勛、虞光龍、歐世會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開全因病亡免予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或歸還兌現給群眾。有關領導干部被問責,掛鉤聯系該村的時任坡頭鎮人大主席團副主席楊興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彝良縣小草壩鎮大橋村黨總支委員、村計生宣傳員郎學康侵占群眾利益問題。2013年12月至2014年10月,郎學康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取出群眾低保款、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共計29300元占為己有(組織調查期間,其主動如數退還了群眾)。郎學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大關縣悅樂鎮塘房村黨總支書記車安華侵占群眾利益問題。2014年11月,車安華利用職務便利,取出兌現到戶的綜合扶貧開發畜圈新建改造建設項目資金19000元,用于自家養牛場周轉資金(審計發現后,其如數退還了群眾)。車安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威信縣舊城鎮天蓬村干部集體失職失責問題。2014年6月開展脫貧攻堅工作以來,天蓬村黨總支書記兼村主任黃萬杰、村黨總支副書記袁克武、村監督委員會主任王安富、村委會副主任熊信倫、村“兩委”委員舒華斌和村委委員杜德祥、胡曉迪等人不作為、亂作為,造成貧困戶識別不精準、非貧困戶獲得易地安置建房名額、貧困戶耕牛被冒名領養等。杜德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熊信倫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黃萬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組織處理,王安富受到嚴重警告處分,袁克武、舒華斌、胡曉迪受到全鎮通報的問責處理,違紀款物予以收繳或歸還原渠道兌現給群眾。有關領導干部被問責,舊城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被約談,紀委書記張斌、副鎮長童常寧分別受到通報、誡勉的問責處理。
12.大關縣高橋鎮核桃村黨總支書記冉光琴、村委會主任楊貴文失職失責問題。冉光琴、楊貴文在城鄉低保專項清理行動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導致9名在職在編國家公職人員家屬違規長期享受低保。冉光琴、楊貴文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追回違規資金并予以退還。
13.昭陽區大山包鎮司法所工作人員陳國強、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陳文東失職失責問題。陳國強、陳文東在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摸底調查工作中,沒有逐戶入戶調查,由他人代填表冊,導致精準識別不精準。陳國強、陳文東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4.魯甸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副局長、駐龍頭山鎮沙壩村工作隊長、村黨總支第一書記古國雕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7年7月,古國雕未向組織報告和請假,擅自外出到其他州市,不在崗2天。古國雕受到全縣通報、書面誡勉的問責處理。
15.水富縣向家壩鎮林業站工作人員梁英違反工作紀律問題。梁英在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摸底調查工作中,消極怠工、作風渙散、無故遲到曠工,累計曠工超過6天。梁英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查處扶貧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當前一段時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主要任務,認真落實省紀委提出的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嚴肅查處扶貧工作中貪污挪用、截留私分,優親厚友、虛報冒領,雁過拔毛、強占掠奪等問題;嚴肅問責搞數字脫貧、虛假脫貧、扶貧工作不務實不扎實、脫貧結果不真實、發現問題不整改的問題,定期通報曝光典型案例,持續釋放監督執紀問責的強烈信號,以鐵的紀律鐵的作風打贏脫貧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