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紀委對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通報,分別為:
1.硯山縣財政局局長韋述鷹違規發放職工福利問題。2013年至2016年,硯山縣財政局將行政賬戶的代征代扣稅費手續費和國有資產持股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結余資金劃撥到工會賬戶,先后以春節工會活動的名義發放職工福利、項目驗收費名義向驗收人員發放驗收費、給本單位干部職工14周歲以下子女發放購書卡;每月從行政賬戶公用經費中列支應由硯山縣恒豐財政小區住戶承擔的保安人員工資和門衛室電費等。韋述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硯山縣財政局違規發放資金追繳上交國庫。
2.西疇縣環保局原局長陽富剛違規發放職工福利問題。2013年3月至2016年9月,陽富剛在擔任縣環保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虛列支出套取資金,違規用公款購買土特產送禮、拜年拜節、發放干部職工津貼補貼和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陽富剛受到留黨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主任科員。
3.文山市小街鎮財政所原所長趙建梅違規發放職工福利問題。2012年至2014年,小街鎮財政所違規以虛報差旅費的方式變相發放津補貼或福利。2014年1月至12月,虛填報的差旅表由趙建梅審核簽字,金額共計1萬元;趙建梅個人報銷差旅費共計6750元(含趙建梅未擔任財政所所長前違規報銷的3750元)。趙建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報銷差旅費所得6750元退回小街財政所。
4.富寧縣阿用鄉中心學校原校長樊廷富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教師福利問題。2012年至2016年,樊廷富在任鄉鎮中心學校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授意他人套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學生生活補助費、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補助等資金,存入單位私設的“小金庫”,用于違規發放教師福利等支出,個人侵吞公款8000元,收受他人財物10萬元。樊廷富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5.麻栗坡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科技生物股股長王定春違規收送禮金等問題。2010年至2016年,王定春在任縣漁業站站長期間,以虛開發票套取項目工作經費和違規收取老板贊助費的方式私設“小金庫”,用于送春節禮金、發放干部職工春節過節費、支付漁業站日常工作經費及慰問金等;個人使用“小金庫”資金2.57萬余元,收受他人現金2萬元。王定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收繳國庫。
6.富寧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原大隊長楊代光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2014年底,時任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楊代光,以治安管理大隊名義接受云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以贊助費名義給予的禮金2萬元,用于治安管理大隊接待等開支。楊代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收繳國庫。
7.丘北縣人民醫院總務科科長黎清大操大辦婚宴問題。2016年10月,黎清就操辦女兒婚宴一事向縣人民醫院黨總支及縣衛計局紀委進行報備,報備宴席桌數為男女雙方合辦40桌。婚宴當天,黎清分早晚兩次為女兒操辦婚宴共80桌,收取禮金2.89萬元。黎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硯山縣平遠鎮原黨委委員、組織委員袁文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5月至11月,袁文在掛鉤平遠鎮豐湖社區工作期間,先后用社區經費支付私人宴請餐費、禮品費和報銷個人車輛燃油費。袁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報銷費用退還平遠鎮豐湖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