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兩起案件公開開庭審理,程序和實體都經得起事實、證據和法律的檢驗。其意義,不僅彰顯了我們黨和國家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也彰顯了依法懲治腐敗犯罪、追回境外贓款贓物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
“天網”網住的,“法網”來對接。
1月23日,外逃歸案人員王國強、李華波依法公開宣判。事實勝于雄辯。在王國強案、李華波案這兩起案件中,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和兩人對自己所犯罪行的如實供述,均無可辯駁地證明,腐敗分子偷走了國家和人民的錢財,通過偽造證件、非法出入境等違法手段逃出去,是徹徹底底的刑事犯罪。無論中國和逃往國家的法律,還是相關國際法,都是不能容忍的。
“逃之夭夭”機關算盡,“法網恢恢”此言非虛。王國強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和李華波貪污案,是我國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典型案例,受到國內外輿論和民眾廣泛關注。兩起案件公開開庭審理,程序和實體都經得起事實、證據和法律的檢驗。其意義,不僅彰顯了我們黨和國家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也彰顯了依法懲治腐敗犯罪、追回境外贓款贓物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
對比王國強、李華波兩案的判決結果不難看出,司法機關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量刑上對投案自首行為予以充分考量,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可以減輕處罰”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具有法律層面的示范效應。這與中央確定的對外逃歸案人員的政策是一致的,正如中央追逃辦負責人所言——外逃人員主動回國投案自首的將依法予以從寬處理,對外逃不歸、逃避處罰的將一追到底并依法從嚴懲處。
堅決打贏反腐敗這場正義之戰,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把懲治腐敗的天羅地網撒向全球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不能讓國外成為一些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斷腐敗分子的后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中央紀委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會,都對加強國際追逃追贓作出部署。中央和地方反腐敗協調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健全追逃追贓協調機制,形成上下聯動、內外配合、齊抓共管、合成作戰的工作格局。開展“天網行動”,摸清外逃人員底數,集中曝光“百名紅通人員”,全面建立三級掛牌督辦制度,一批外逃多年的腐敗分子被追回、受到法律懲處,一批企圖外逃的腐敗分子被及時攔截。
其中,王國強案是我國首例被告人潛逃國外后自動回國投案的職務犯罪案件;李華波案是中新雙方依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踐行《北京反腐敗宣言》開展追逃追贓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我國檢察機關偵查人員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證、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繳潛逃境外腐敗分子涉案贓款的第一起案例。2014年以來,我國共追回外逃人員2566人、追贓金額86.4億元,“百名紅通人員”已有37人落網。
這些案例和數字表明,今時不同往日,海外“避罪所”坍塌,曾經的“天堂”紛紛變身“天網”,“海外不是法外”的反腐敗態勢已經形成。
再看看今年吧,還沒過一個月,追逃追贓“天網”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鋪天蓋地”來了:中國最高領導人的新年首次出訪,即強調中瑞兩國應密切在法制建設、反腐敗等領域交流合作。繼“天網2015”“天網2016”之后,又要開展“天網2017”行動了,這可是中央紀委七次全會部署的任務,“深化同聯合國、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等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家的合作,不斷取得追逃追贓新成果”。在1月9日召開的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新聞發布會和1月19日中央紀委舉行的吹風會上,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分別向中外記者、外國駐華使節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負責人傳遞了中國愿與世界各國加強務實合作、織密懲治腐敗合作網絡的信號……被“網住”是遲早的事,主動比被動好,早歸比晚歸強,這就是外逃人員必須認清的形勢。(陳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