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是管黨治黨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線。要把紀律管到位、嚴到份,管住干預司法的權力之手。必須嚴肅執紀,強化問責,動輒則咎,用立起來的紀律撐起法官、檢察官的“錚錚鐵骨”,提高他們抵抗“權力干擾”的能力;用嚴起來的問責拉起干預司法的“警戒線”,讓領導干部在司法面前安分守己。
全面依法治國,無疑是這個時代的強音。唱響這一強音,必須認真解決一些領導干部存在的人治思維和長官意識。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為領導干部干預司法劃定了政策“紅線”,在權與法之間建立起一道“防火墻”和“隔離帶”。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然而,實踐中,一些領導干部不僅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還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甚至以公文公函等形式,直接向司法機關發號施令。不時顯露猙獰的權力,就像一只“隱形”之手,肆意擺弄公平正義的天平。而由此衍生的各種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甚至冤假錯案,更是讓群眾深惡痛絕。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問題是工作的導向,也是改革的突破口?!贬槍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此次出臺《規定》,正是通過創新制度、加強監管,制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
《規定》不僅明確了“全程留痕”的記錄制度,而且規定了通報以及必要時的公開制度,同時還規定了責任追究制度,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以及司法人員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進行責任追究??梢哉f,這三項制度緊密銜接、層層遞進,織密了預防權力干預司法的制度籠子。
制度已經建立,關鍵在于執行,而執行的重中之重在于問責。對領導干部而言,不干預司法是紀律;對司法人員而言,如實記錄也是紀律。紀律是管黨治黨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線。要把紀律管到位、嚴到份,管住干預司法的權力之手,必須嚴肅執紀,強化問責,動輒則咎,用立起來的紀律撐起法官、檢察官的“錚錚鐵骨”,提高他們抵抗“權力干擾”的能力;用嚴起來的問責拉起干預司法的“警戒線”,讓領導干部在司法面前安分守己。
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干部是“關鍵少數”。在全面從嚴治黨上升為戰略布局、紀律建設逐漸加強、監督執紀問責日趨常態化的今天,各級領導干部更應心存敬畏、尊崇法治,自覺抵制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否則,不僅法律不允許,挺在法律前面的紀律更不允許。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