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對干部選拔任用要嚴格把關,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去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針對造成干部“帶病提拔”的原因,研究提出切實可行、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其中抓好任前把關是一大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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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任前把關。考察工作要突出針對性、增強靈活性、提高有效性,針對不同考察對象的具體情況,細化考察內容,改進考察方式,力爭考察結果全面、客觀、準確。選好配強考察工作人員,明確考察談話保密與承諾責任,營造講真話的氛圍,提高考察質量。根據考察對象履歷、家庭關系、社會背景等情況,抓住重要行為特征,有針對性地找知情人談話。適當拉開考察與會議討論的時間間隔,采取民意調查、專項調查、延伸考察、實地走訪、家訪等辦法,廣泛深入地了解干部。改進考察對象公示和任職前公示方式,探索擴大公示內容、范圍和延長公示時間,充分接受干部群眾監督。強化審核措施,做到干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前移審核關口,做到動議即審,該核早核。對發現問題影響使用的,及時中止選拔任用程序;疑點沒有排除、問題沒有查清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或任用。對一時存疑、暫未使用的干部,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及時查清問題、作出結論,為那些受到誣告、誹謗、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嚴肅處理打擊報復、誣告陷害行為。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保護作風過硬、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干部,對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干部要旗幟鮮明地撐腰鼓勁、大膽使用。(摘自《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王嬋 王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