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就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為人民幸福安康、為社會和諧穩定、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2014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上將制度建設作為一項重大歷史任務提出來,體現出深邃的歷史思考和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
治國有常,治黨重綱。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統籌推進、一體建設,提出了一系列關于制度治黨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出臺了一系列具有標志性、關鍵性、引導性的法規制度,實現歷史性突破、取得歷史性成果。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在牢牢抓住思想建黨的同時,扎實推進制度治黨,是我們黨加強自身建設的優良傳統。
2013年7月,西柏坡。習近平總書記來到當年中央政治局開會的屋子里說:“這里是立規矩的地方。黨的規矩、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有力推動了黨的作風和紀律建設。”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建設好、管理好一個有450多萬個黨組織、8900多萬名黨員的執政黨,離開法規制度的保障作用是難以想象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同場合對新形勢下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從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基本要求等方面作了理論上的新概括,構建了制度治黨的系統理論。
2013年伊始,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提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同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體學習時指出,“從前些年和最近揭露出來的一些涉及領導干部的大案要案看,其犯罪情節之惡劣、涉案金額之巨大,都是觸目驚心的,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簡直到了利令智昏、膽大包天的地步!之所以會弄到這個地步,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一些領域的體制機制還不健全。如何靠制度更有效地防治腐敗,仍然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

2014年10月8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李濤 攝)
2014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強調,“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務實管用,突出針對性和指導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會流于形式。牛欄關貓是不行的!”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制定制度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抓落實。2014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指出:“我們的制度不少,可以說基本形成,但不要讓它們形同虛設,成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應’。很多情況沒有監督,違反了也沒有任何處理。這樣搞,誰會把制度當回事呢?”
時代是思想之母,偉大的時代必然產生自己時代精神的精華。牢固樹立法規制度觀念、不斷健全完善制度設計、狠抓制度執行……習近平總書記一次次高屋建瓴、深刻透徹的重要講話,深化了我們黨對執政規律的深沉思考,為新形勢下黨內法規建設指明了前進方向、方法路徑,注入了強大動力。
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基本形成
挽住云河洗天青,物華又與歲華新。
5年,放在歷史長河中只是短短一瞬,但黨的十八大以來的5年,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用極不平凡的實踐、極不平凡的成就,鑄就了極不平凡的歲月。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只有回首過去,我們才知道自己已經走出多遠。
——謀篇布局,統籌謀劃。
2013年11月,《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發布,這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個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力爭經過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蓋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主要領域、適應管黨治黨需要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
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確立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的重要內容,對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重要部署。
——摸清底數,打牢基礎。
從2012年開始,黨中央部署開展了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2013年7月,《中共中央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發布,1978年以來中共中央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有300件被廢止和宣布失效,467件繼續有效,其中42件將作出修改。
2014年,自新中國成立至1977年間中共中央制定的411件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納入清理范圍,160件被廢止,231件宣布失效,20件繼續有效。
——建章立制,扎緊籠子。
“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萬仞之深”。2012年12月,隨著《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出臺,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大幕由此拉開。
2015年8月,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頒布實施,為開展巡視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據,并在其后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對這部條例再次進行修改。
2015年10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出臺。
2016年金秋,世界目光再次聚焦北京。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開啟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征程。
……
時光荏苒,春華秋實。五年來,中央制定和修訂了80余部黨內法規,完善了以“1+4”為基本框架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即在黨章之下分為黨的組織法規制度、黨的領導法規制度、黨的自身建設法規制度、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制度4大板塊。“四梁八柱”拔地而起,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為管好黨治好黨提供了強有力支撐。
凡是過去,皆為序章。2017年6月,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高效的黨內法規制度實施體系、有力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保障體系。新的遠見開始凝聚,新的征程已經開啟。
寶貴的經驗 深刻的啟示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
過去五年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豐富實踐,為我們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積累了寶貴經驗,帶來了深刻啟示。
——五年的制度建設歷程告訴我們,必須堅持實踐探索在前,總結提煉在后。
制度建設和實踐探索緊密相連。每一項制度利器的應運而生,都離不開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厚扎實、波瀾壯闊的全面從嚴治黨實踐。
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時,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要求轉化為紀律規范,把享樂奢靡、公款吃喝、出入私人會所,以及消極應付、推諉扯皮等“四風”問題納入違紀處理情形;《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歸納提煉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創新實踐,規范審批程序和內控制度,加強對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審查審理、涉案款物管理等環節的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的約束……每一項制度建設都體現了實踐的最新成果。
——五年的制度建設歷程告訴我們,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從解決當下突出問題入手。
問題是創新的起點,也是創新的動力源。針對黨紀與國法混同、紀法不分,把黨員的標準等同于公民的底線;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規定得不細、不具體;廉政準則適用對象過窄,只管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黨紀處分條例的主要違紀情形也主要針對領導干部等問題,通過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規,不斷健全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五年的制度建設歷程告訴我們,必須堅持不斷發展論和發展階段論相統一,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
“新故相推,日生不滯”。立規修規不能貪大求全、畢其功于一役。2017年7月14日,新修改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正式發布。這是對2015年8月修訂發布的巡視工作條例再次修改。條例全面總結吸收巡視工作最新實踐、理論和制度創新成果,把政治巡視、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市縣巡察工作等實踐創新固化為制度成果,為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指引和保障。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制度創新是永恒的課題。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進一步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將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著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的方向深入發展。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趙林||圖 王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