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印發《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深入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從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加強和改進黨內法規工作、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強化組織保障等方面,對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我省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作出部署安排。
《實施意見》指出,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把制度建設貫穿于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各方面各環節,扎實推進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為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小康、實現跨越發展,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提供堅強黨內法規制度保證。
《實施意見》提出,要聚焦中央提出的“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高效的黨內法規制度實施體系、有力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保障體系”目標,遵循“在黨章之下分為黨的組織法規制度、黨的領導法規制度、黨的自身建設法規制度、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制度4大板塊”的“1+4”基本框架,健全完善黨內法規工作體制機制,有力保障黨內法規事業持續發展,使我省黨內法規制度內容更加科學、程序更加嚴密、配套更加完備、運行更加有效。
《實施意見》強調,必須深刻領會、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相關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完整統一,嚴格遵從和執行中央黨內法規制度,確保法規制度體現黨的意志、符合中央精神。
《實施意見》強調,要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統籌謀劃、積極推進我省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夯實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基層基礎,調動各級黨組織加強制度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上位黨內法規制度細化落實到具體行動上,制定更具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實施制度,保證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在本地區本系統本部門貫徹執行到位,為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奠定堅實基礎。加快補齊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短板,注重總結提煉各級黨組織在全面從嚴管黨治黨、加強自身建設等實踐中形成的可復制可推廣的鮮活經驗,把行之有效的做法用黨內法規制度固化下來。
《實施意見》強調,要科學編制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目標、任務、時間要求等,有步驟、分階段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機制,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備案工作體系,切實維護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上下銜接、協調統一。研究制定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考核辦法。嚴格對照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抓緊開展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大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解釋力度。強化黨委領導地方立法工作的服務保障,把加強黨委領導地方立法工作與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結合起來、統籌推進。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
《實施意見》要求,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本地區本系統本部門黨內法規制度學習教育工作,將黨內法規制度作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的必修課程。壓實執行責任,各級領導機關和黨員領導干部要以上率下、擔起責任,帶頭尊規學規守規用規。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執行監督工作機制,將黨內法規制度實施情況作為督促檢查、巡視巡察的重要內容。
《實施意見》強調,各級黨組織要加強領導、履行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部署,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工作。加強黨內法規工作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確保有足夠力量開展黨內法規工作。堅持旗幟鮮明講政治,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加強理想信念宗旨和黨性教育,強化業務能力建設,加大黨內法規人才培養選拔力度,優化專業和經歷結構,著力打造一支對黨絕對忠誠、綜合素質高、專業能力強、勇于擔當負責、甘于吃苦奉獻的黨內法規專門工作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