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 2016年5月13日至7月13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普洱學院開展了巡視。8月25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普洱學院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一)關于“黨的領導弱化”的整改情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一是充分發揮學院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召開專題學習會,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關于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意見》等,制定《中共普洱學院黨委工作規則》,明確黨委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決策程序。凡屬學院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即“三重一大”事項都經過黨委會集體研究作出決定。二是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重要論述,深化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認識。積極支持紀委加強“三轉”和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制定《普洱學院黨委支持紀委履行職責的實施意見》,配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改善紀委辦案條件。落實紀委書記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專職負責紀檢工作。三是全面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制定并認真落實《普洱學院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施方案》、《普洱學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機關工作作風、師德師風、學生學風的實施方案》,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貫穿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的全過程。把文明單位創建與加強師生思想道德建設相結合。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用先進文化占領校園文化主陣地,開展紀念建黨95周年、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活動,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建黨95周年、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增強師生熱愛黨、永遠跟黨走的信念。在新生入學教育中,開展黨的基本知識教育,組織學生學習黨章,加強學生黨性教育,增強學生積極入黨的意識。
(二)關于“黨的建設薄弱” 的整改情況。切實加強黨的建設:一是進一步重視和加強黨的建設,認真抓好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積極籌備召開普洱學院第一次黨員代表大會,經省委組織部、高校工委批準,中國共產黨普洱學院第一次代表大會于2016年11月19日召開。二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調整優化基層黨組織設置,配齊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和黨務干部。學院按照干部選拔任用的標準和程序,原來由副書記主持黨總支工作的6個二級學院,全部配齊了黨總支書記。制定《普洱學院基層黨組織設置工作方案》、《普洱學院黨員組織關系轉接辦法》、《普洱學院黨費收繳、使用、管理的暫行規定》、《后進黨支部的整改方案》,調整機關黨總支所屬黨支部設置,由原來的5個增設為10個,支部書記由部門黨員領導干部擔任。規定今后凡調入教職工是黨員的,必須同時轉入黨組織關系。按照黨費收繳的相關規定計算每一個黨員的黨費繳納金額,明確 “黨費日”,校紀委、組織部進行聯合檢查,確保全校黨員按期、足額交納黨費。黨委加強對后進黨支部的指導,黨委領導聯系后進支部,督促后進支部認真整改,五個后進黨支部得到全面整改,組織生活正常開展。三是加強群團組織建設。制定《普洱學院學生會機構設置辦法》、《普洱學院學生自律委員會工作條例》、《普洱學院社團聯合會機構設置辦法》等,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充分發揮學生會、社團聯合會、自律委員會在大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中的作用。著手準備召開普洱學院首屆團員代表大會。加強和改進學院工會工作,今后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以上教代會。四是嚴格按照黨管人才要求,全面落實人才興校戰略。貫徹落實《普洱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今年學院經教育廳、人事廳批準公開招聘8名博士。掛牌成立了傅博杰院士工作站,聘請長江學者劉彥隨等知名專家學者為我校特聘教授。同時,學院積極和北京大學等著名高校、科研院所達成協議共同培養高水平師資隊伍。根據協議,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等高校,從今年起將以委托培養的方式招收普洱學院教師攻讀博士學位。
(三)關于“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整改情況。全面從嚴治黨:一是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樹牢黨章意識,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學習黨章黨規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開展黨章黨規“進黨校進課堂進媒體”學習教育,牢固樹立黨章意識。增強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黨委班子、黨委書記和全體班子成員自覺擔當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二是準確把握運用“四種形態”,全面推動從嚴治黨。學院黨委、行政班子成員將實踐“四種形態”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主要抓手,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積極實踐“第一種形態”,充分運用提醒談話、約談、談話誡勉等方式,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紀委全面落實《中共普洱學院紀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普洱學院談話函詢實施辦法》,進一步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對2名中層干部發出函詢,對“三重一大”、七個關口部門負責人開展廉政提醒談話11人次,對2名處級干部進行談話誡勉問責,并對其中1名干部進行調整崗位處理,對8名處級干部進行批評教育談話。對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34個部門、二級學院,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期、年度工作檢查,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加強《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學習教育,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抓住中秋、國慶等時間節點,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四風”紀律檢查,嚴肅查處發生在師生身邊的“四風”問題。三是嚴格對黨員干部教育管理,規范黨員干部兼職取酬。學院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兼職(任職)有關問題的通知》,重新梳理和排查了全校所有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校外兼職情況,掌握具體情況(重點是否領取報酬、是否符合規定等)。四是制定《普洱學院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嚴格科研項目申報、立項、結題各階段管理,加強財務、審計監督,確保科研項目健康有序開展。五是按照云南省關于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發放的相關規定,制定《普洱學院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規范績效工資發放。六是規范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保證領導干部報告事項的真實性。向省委組織部報告了《普洱學院關于2015年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抽取8人只有1人符合要求的情況報告》,不符合要求的7名處級領導寫了檢查材料,并按要求重新填寫2014年度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補全所缺信息。學院紀委和組織部召集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實的7位處級領導干部,在學院分管領導和人事處負責同志參與下,進行了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轉發了《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結果處理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變化情況工作的通知》,組織學習,規范做好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七是向上級報送關于對原師專主要領導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請示,請求上級落實審計工作。八是加強對招生錄取、工程建設招投標、“三公”經費支出跟蹤監管。制定《普洱學院進一步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對重點領域實行提前介入,預防腐敗現象發生。全面落實《普洱學院招生監察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高校基建項目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意見》等法規,修訂完善《普洱學院基本建設項目監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決策、設計、招標、施工、驗收、付款等項目建設重點環節的管理制度,狠抓項目建設全過程監管和項目驗收。
二、組織紀律方面
(一)關于“選人用人和干部管理不規范”的整改情況。嚴格執行組織紀律:一是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規定,加強干部管理。學院召開黨委專題學習會,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暫行規定》,對干部選拔任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反思,對帶病提拔干部、未經考察調入干部已經向上級做了專題報告,帶病提拔的干部宣布提拔無效,未經組織考察調入干部退回原單位。學院班子成員在黨委會上做了批評與自我批評,今后將進一步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各項規定,增強干部選拔任用的規矩意識。堅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干部選任工作制度化科學化水平,堅決克服和杜絕違規用人和選拔任用干部的隨意性,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學院黨委堅持好干部標準,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相關規定。配備了原來長期空缺的科技處、計財處、后勤處、信息中心、校團委主要負責人,對任職時間較長的宣傳部、人事處、招就處主要負責人進行輪崗交流。二是加強領導干部因私護照管理。處級干部、科級干部因私護照已經全部交由組織部集中管理。三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黨委書記、院長加強了思想溝通和工作意見交流,黨委會議有關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議題,會前聽取院長意見,院長辦公會的重要議題,會前聽取黨委書記意見。書記、副書記主動與其他班子成員加強了思想交流、工作協調。
三、廉潔紀律方面
關于“財務管理不規范,國有資產流失嚴重”的整改情況。規范財務和資產管理:一是注銷了違規開設的1個銀行賬戶。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修訂了《普洱學院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明確了公務接待的標準和審批程序,堅決杜絕超標準接待。修訂了《普洱學院經費管理規定(試行)》,明確經費報銷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二是在原有《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固定資產報廢、報損實施細則》的基礎上,制定《普洱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試行)》、《普洱學院固定資產報損、報廢管理辦法(試行)》,強化了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建設。制定了《普洱學院土地、房屋及構筑物建賬、銷賬管理辦法(試行)》,校區房屋按規定程序納入資產登記和管理。針對2014至2015年累計采購2700多萬元教學設備,沒有經過財務審核一事,對責任部門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嚴格落實財務審核制度,做好2017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工作。根據云南省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完善圖書供應商招標工作,本期合同履行后,將按一年一招方式進行圖書采購。
四、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一)關于“服務基層,為教職工排憂解難不夠”的整改情況。加強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建設:一是制定《普洱學院校領導深入基層實施意見》,實行校領導接待日制度,深入基層走訪調研,解決教師子女入學、配偶工作調動等問題。健全領導干部聽課制度,校領導深入課堂,全面了解學院教學運行情況,不斷改善教育教學質量。針對部分部門服務意識不強,工作漂浮、懈怠問題,學院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增強服務意識,端正服務態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二是提高辦文辦會水平。辦公室全體文秘人員集體學習《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和《公文處理工作規范》,制定《普洱學院公文處理辦法》,進一步規范辦文辦會程序,提高辦文辦會水平。11月派出2名同志參加公文寫作相關的外出培訓,增強辦文的業務能力。三是積極解決學苑花園“兩證”問題。學院高度重視,多次開會專題研究,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審計,現已提交初審報告。學院已安排購房住戶按照要求攜帶收據、發票至開發商處進行信息登記核對,并積極督促、協調開發商組織總體規劃驗收,爭取盡快辦理“兩證”。四是加強老干部工作。黨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離退休工作,離退休工作職責由學院工會調整到組織部,配備了離退休工作專職干部。完成了離退休黨支部換屆工作,選舉產生了新一屆離退休黨支部委員會,落實活動場所,配齊辦公用具,積極開展活動。
(二)關于“管理制度失之于寬”的整改情況。加強制度建設,規范管理服務:一是加強食堂管理,做好后勤服務。制定《普洱學院食堂管理辦法》、《普洱學院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普洱學院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等制度,加強管理。全面整頓食堂轉包、分包問題,合同到期后,學院將按規定收回管理。按照相關要求建立了學院非營利性教職工內部食堂。與三家餐飲公司法人代表協商,適當調低了食堂飯菜價格,提升飯菜的質量。二是加強學生管理,端正學風。制定《關于實施普洱學院2016—2017學年秋季學期期初教學檢查的通知》,嚴格執行巡查制度,組織實施每日巡查、監控學生上課情況,督查各學院學生考勤情況登記表和學籍預警,學生曠課、逃課情況得到較好治理,經統計,學生出勤率達到99.2%。制定《普洱學院學生夜不歸宿管理辦法》,對學生夜不歸宿問題進行專項研究,加強學生思想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各班由輔導員指定男、女同學各一名,每晚負責落實本班同學在校住宿情況,夜不歸宿現象得到較好治理。三是規范“一卡通”使用管理。制定《普洱學院一卡通管理辦法》、《一卡通人員崗位職責》,學院“一卡通”提供用電、教室、圖書、就餐等項目。加強對學生使用“一卡通”的教育。引導學生采取刷卡消費,加強監督管理。經過整改,學生的“一卡通”使用率有了較大提高。四是加強電子閱覽室管理。學院完善了《電子閱覽室管理規定》、《電子閱覽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對電子閱覽室進行關停整改。與合作方協商,將電子閱覽室收回由學院管理,免費為師生提供服務。對管理不到位的圖書館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誡勉問責,并要求加強管理,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五是按要求停止學生公寓小賣部售賣經營活動,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三)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存在”的整改情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由黨委轉發《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高等學校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文件的通知》,在學院建設管理過程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各項規定。學院取消了原分配方案中的學期獎勵,停止發放過節費。違規發放的通信費、加油費、報銷個人車輛保險費和個別領導干部違規超標準乘座交通工具超額費用已全部清退,涉及到的領導干部向學院黨委做出了書面檢查。嚴格執行辦公用房管理規定,增強勤儉節約意識,杜絕重復裝修辦公室,保證此類情況不再發生。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879-3027115。郵政信箱:普洱市思茅區學苑路6號普洱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處 郵編:665000;電子郵箱:pexyjj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