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澗縣出臺《中共南澗縣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規劃》,推動巡察工作向基層延伸,構建巡察監督網絡體系,著力營造良好政治生態,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
五個一批目標,營造良好政治生態。《規劃》明確,在十一屆縣委任期內,實現對縣委管理的鄉鎮、部門、企事業單位共80個黨組織巡察全覆蓋。通過巡察,努力實現發現移送一批問題線索、教育警醒一批問題干部、推動解決一批突出問題、健全完善一批管理制度、培養鍛造一批巡察隊伍的“五個一批”目標,促使各級黨組織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為南澗實現跨越式發展、與全國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四類實施方式,構建監督網絡體系。《規劃》要求,采取常規巡察、巡察“回頭看”、延伸巡察及專項巡察的方式開展工作。每年開展3輪常規巡察,每次巡察5-10個黨組織,力爭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常規巡察工作。為加強常規巡察后的跟蹤和監督,充分發揮“回馬槍”的作用,在每輪常規巡察結束半年后,按照巡察單位數20%左右的比例開展“回頭看”。同時,根據被巡察黨組織的單位和系統結構情況,靈活安排延伸巡察范圍,并視情況開展專項巡察,確保實現巡察全覆蓋目標。
三套工作機制,確保巡察順利實施。《規劃》強調,建立巡察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巡察順利實施。一是領導工作機制。堅持縣委統一領導、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縣委巡察辦組織實施、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健全縣委常委會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五人小組”聽取每輪巡察情況匯報制度。二是溝通協調機制。建立健全巡察工作“五個機制”,即分別與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宣傳部門、政法機關、審計五個部門的協作機制,強化部門聯動,實現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是成果運用機制。把巡察成果作為檢驗巡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建立與全縣年度綜合考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黨建考核等制度設計相結合的巡察成果綜合運用機制。(馬杰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