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從去年啟動市縣巡察工作以來,歷時正好一年,市委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強化組織領導,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問題導向,巡察工作在探索實踐中初顯成效,政治“顯微鏡”和政治“探照燈”作用充分彰顯,標本兼治戰略作用有效發揮。
組織領導不斷加強。市委高度重視巡察工作,市委書記多次對全市巡察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推動解決巡察工作實際問題,成立了市委、縣(區)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巡察機構,并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充實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力量,目前,全市共有巡察機構9個,核定人員編制37名,實有人員20名;全市組建了38個巡察組,建立巡察人才庫398人,為深入推進巡察工作提供了組織和人才保障。
巡察工作有序開展。四屆市委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問題導向,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思路,有序推進巡察工作。目前,市委開展了三輪巡察,共派出14個巡察組,完成了1個縣、7個市直部門的巡察,正在對6個市直部門進駐巡察。8縣(區)黨委共派出47個巡察組,完成對14個鄉鎮、33個縣直部門的巡察,共發現問題518個、移交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81件,向被巡察黨組織提出立行立改問題33條,實現了市縣巡察無縫對接,打通了巡察監督的“最后一公里”。
結果運用得到強化。將巡察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黨委議事決策、處理問題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紀律審查、組織部門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參考和依據,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倒逼各級黨組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
工作成效逐步顯現。始終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和管黨治黨存在的薄弱環節,不斷健全完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制、黨政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廉政情況報告制度等一系列機制,查處了一批違紀的黨員干部,整治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解決了一些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兩個責任”落實不力、作風建設不嚴不實等問題,推動了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
巡察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市委關注,群眾期待。臨滄市將以十九大精神為引領,振奮精神、堅定信心、扛起責任,從嚴從實,扎實工作,以巡察監督實際成效,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為實現臨滄跨越發展、與全省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杜群忠 蔡明寬 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