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啟動巡察工作以來,玉溪市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折不扣貫徹黨中央精神,深刻領會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通過規范工作、建章立制,逐步建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讓巡察利劍作用進一步發揮。
召開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巡察工作,召開市委巡察工作會議具體部署工作任務已是常態。同時,在制定《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基礎上,在全省率先出臺了《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6—2020年)》,對巡察全覆蓋作出規劃。
市委及時成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和巡察辦,巡察辦按滿編7人于2016年12月配備到位。市級建立了40人的巡察組長庫和208人的人才庫。各縣區及時成立領導小組和巡察辦,巡察辦按4至5人定編,建立了235人的巡察組長庫和535人的人才庫,有90名巡察人員經過培訓后納入了市級巡察人才庫,做到市縣兩級“一盤棋”,為巡察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保障。
緊密結合玉溪實際,制定《玉溪市巡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嚴格巡察干部的管理;制定《玉溪市級巡察工作評價辦法(試行)》,對被巡察單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和市委巡察組的工作情況開展“雙向六測評”,探索建立巡察工作評價機制。實行巡察意見反饋和整改落實黨組織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雙簽收”和“雙報告”制度。制定《玉溪市市級巡察工作經費暫行管理辦法》和《玉溪市委巡察辦工作規則》,對巡察辦工作開展進行有效規范,為依紀依規開展巡察扎牢制度籠子,不斷完善玉溪市黨內監督制度體系。
每一輪巡察之前,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都作動員講話,對巡察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合理搭配巡察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任務要求,對從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政法、文秘、黨務等相關部門抽調的人員進行優化搭配,每組均配備熟悉組織紀檢、財務審計、文秘寫作人員,有具備巡察經驗的同志,有新任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參與,有縣區交叉巡察人員,人員特長、專業結構、性格差異、能力素質等因素優勢互補,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整合信息資源,在書面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基礎上,組織紀檢室、紀工委、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分別與組領導進行溝通交流,每輪均用3-4天時間集中培訓,根據巡察任務,圍繞巡察業務指導、規范巡察工作流程、提高談話發現問題能力、撰寫巡察報告以及選人用人、財政審計、脫貧攻堅、旅游市場專項整治、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招標投標等方面內容和知識,有針對性的邀請和安排省市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授課培訓,市縣(區)目前共培訓巡察干部2400余人次。
巡察中,堅持問題導向,學習借鑒省委巡視工作好方法,緊扣三大問題,把握巡察要點,靈活運用各種工作方式,善于借助專業力量,建立每日發現問題清單管理臺賬,抽絲剝繭,找出問題、找準問題。領導小組成員每輪到現場調研,以推進會、中期匯報等方式,及時掌握情況、分析問題、推動工作。
巡察結束后,堅持好“三個匯報”機制,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市委書記專題會及市委常委會分別聽取巡察情況匯報,對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和重點問題線索進行認真研究,明確處置意見,提出整改要求。建立問題清單,抓實整改,進行“對賬”和“銷賬”。(周志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