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景洪市嚴把政治巡察根本定位,堅持問題導向,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為主要任務,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核心,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管黨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緊扣“六項紀律”,推進巡察工作穩步開展。截至目前,市委三輪巡察共發現問題77個。
精心組織部署周密。研究制定2017年市委《巡察工作要點》《巡察工作計劃》《巡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巡察工作五年規劃(2016-2020年)》,以及各輪《巡察工作方案》等,合理確定巡察時間、方式和被巡察單位,緊扣“六項紀律”,聚集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嚴格按照巡察工作流程,持續發力,精準監督,科學有序開展巡察工作。召開4次市委常委會,3次書記專題會議,11次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聽取巡察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巡察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遇到的困難。
選好“尖兵”推動巡察。在市委的統一領導下,著重從紀檢、組織、人事、財政、審計、政法等部門抽調原則性強、素質過硬、有擔當、善于發現問題和分析問題的干部組建巡察人才庫59人,從中挑選相關人員,每輪組建4個巡察組,每組5-6人(鄉鎮組5人,市直組6人),巡察組組長由理想信念堅定、工作經驗豐富、清正廉潔的實職正科級干部擔任。搭配上注重發揮全員個體優勢,做到用其所長,避其所短,強弱互補,提高團隊整體合力,科學提升巡察組的戰斗力。
聽談查訪評注重策略。講究巡察工作方法,實事求是發現問題。認真“聽”,召開動員會、專題匯報會、座談會和列席被巡察單位黨委(組)會、班子民主生活會等相關會議,著力發現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問題;全面“談”,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單位和領導干部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查”,查閱被巡察單位財務賬目、文件資料等,著力發現問題;突擊“訪”,不定時、不定路線,對被巡察單位和下屬站所進行突擊檢查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偏差,促進作風轉變;干群“評”,通過不打招呼、不定地點、不定對象的方式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確保評出群眾心聲、測出真實問題。
分類處置整改落實。要求被巡察單位對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建議,主動擔當責任、認領問題,建立整改清單,立行立改,于2個月內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巡察整改情況報告通過媒體和黨內通報等形式公開,接受監督。同時全程跟蹤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堅決貫徹落實“分類處置、注重統籌,在件件有著落上集中發力”的要求,切實維護好巡察工作的權威,讓利劍更利,震懾更強。對敷衍塞責、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進行嚴肅追責。(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