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景洪市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強化看齊意識、對標對表,迅速組建市委巡察工作機構,健全體制機制,加強統籌,全力推進巡察工作,充分發揮巡察“尖刀”和“利劍”作用,有效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提高站位,精心組織推進。研究制定2017年市委《巡察工作要點》《巡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巡察工作五年規劃(2016-2020年)》以及各輪《巡察工作方案》。合理確定巡察時間、方式和被巡察單位,緊扣“六項紀律”,聚集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嚴格按照巡察工作流程,持續發力,精準監督,科學有序開展巡察工作。召開4次市委常委會、3次書記專題會議、11次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聽取巡察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巡察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遇到的困難。
選好“尖兵”,做實落細巡察。著重從紀檢、組織、人事、財政、審計、政法等部門抽調原則性強、素質過硬、有擔當、善于發現問題和分析問題的干部組建巡察隊伍,從中挑選相關人員,每輪組建4個巡察組,每組5-6人。巡察組長由理想信念堅定、工作經驗豐富、清正廉潔的正科級干部擔任。搭配上注重發揮個人優勢,做到用其所長,避其所短,強弱互補,提高團隊整體合力,科學提升巡察組的戰斗力。
找準問題,全面政治體檢。講究巡察工作方法,實事求是發現問題。認真“聽”,召開動員會、專題匯報會、座談會和列席被巡察單位黨委(組)會、班子民主生活會等相關會議,著力發現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問題;全面“談”,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單位和領導干部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查”,查閱被巡察單位財務賬目、文件資料等,著力發現問題;突擊“訪”,不定時、不定路線,對被巡察單位和下屬站所進行突擊檢查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偏差,促進作風轉變;干群“評”,通過不打招呼、不定地點、不定對象的方式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確保評出群眾心聲、測出真實問題。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管黨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緊扣“六項紀律”,推進巡察工作穩步開展。截至目前,市委三輪巡察共發現問題77個。
對癥下藥,強化成果運用。要求被巡察單位對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建議,主動擔當責任、認領問題,建立整改清單,立行立改,巡察整改情況報告通過媒體和黨內通報等形式公開,接受監督。同時,全程跟蹤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堅決貫徹落實“分類處置、注重統籌、在件件有著落上集中發力”的要求,切實維護好巡察工作的權威,讓利劍更利,震懾更強。對敷衍塞責、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進行嚴肅追責。(巖溫扁 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