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末,一則“張偉被檢察院帶走了!”的消息在邊城騰沖炸開了鍋。聽說張偉被帶走調查,群眾為之拍手稱快。
經查,2011年至2016年,張偉在擔任猴橋(騰沖)邊合區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兼猴橋鎮黨委書記期間,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賄賂72.4萬元。2017年1月22日,保山市紀委給予張偉開除黨籍處分。3月2日,保山市監察局給予張偉開除公職處分,同時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線索及違紀所得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為一己私利,張偉對高壓反腐態勢置若罔聞,不惜頂風違紀以身試法,屢禁屢犯,最終必自食貪欲苦果。
嘴上講慎欲卻與老板勾肩搭背
“要慎欲,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是千古名遣訓,也是人生真實寫照,人人能有欲望,但要有度,要節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要通過自己的努力、勤奮和汗水來來獲取錢財,而不是濫用權利來取財,這樣的人生才是安逸的人生、才不是膽戰心驚的人生。”這是張偉在悔過書的陳述。
當欲望的大門打開了一條縫,便如毒藤種子在心里生根發芽,在無饜的澆灌下肆意瘋長,漸漸將責任、道德、良知纏繞遮蔽,只剩下無盡的貪婪。
翻看張偉的卷宗,他第一次嘗到“甜頭”是在2011年底。張偉在任騰沖市芒棒鎮鎮長期間,工程老板李某在芒棒鎮實施龍口田異地搬遷項目。張偉應李某邀請到其在騰沖縣城的工地吃飯,飯后李某開車送張偉回家,在其家門口以拜年為名,送給張偉人民幣2萬元。收了錢,在張偉的“關照”下,李某在工程結束后及時領到了工程款。原本是份內的工作,張偉卻拿著人民賦予的權利為自己牟取私利,并從此結交上李某這個“財神”,在貪婪腐敗的不歸路上越走越遠。
黨的十八大召開之后,中央三令五申嚴懲腐敗行為,反腐力度空前,政治生態得以凈化。各級紀委認真貫徹中央精神,對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的貪腐行為給予嚴厲打擊。然而被欲望驅使被貪婪蒙蔽的張偉,絲毫不收手不收斂,仍然做著權錢交易的勾當,并且胃口越來越大。
2015年,張偉時任保山市猴橋邊境經濟合作區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兼猴橋鎮黨委書記,他與自己的“財神”李某依舊保持著“親密”的關系。這年春節,張偉在自己家中收下了李某送予的20萬元人民幣。后張偉采取邀請招標的方式,先后將猴橋膽扎社區寨頭組新農村建設項目等4項工程安排給李某實施。同年7月,李某又送給張偉30萬元人民幣,后張偉通過虛列工程的方式沖銷了猴橋鎮拖欠李某的工程款90萬元。張偉掛著領導干部的頭銜,卻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嘴上喊著反腐倡廉,暗地里卻肆無忌憚收受賄賂,知法犯法,當兩面人,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嘴上講慎權卻大搞以權謀私
張偉在悔過書寫道:“要慎權,要牢記權力來自于組織、來自于人民,一絲也不能懈怠,要慎重用權,要把權力用在老百姓的所思、所想、所盼上,而不是作為自己謀取私利的工具和資本,作那些組織要求不能做,群眾不期盼的事。”
張偉自1997年7月參加工作,曾在騰沖縣委組織部任干部監督股副股長、股長、副科級組織員,又在鄉鎮任過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副鄉長、鄉長、鎮長等職,可以說資歷深厚,閱歷豐富。在長期的基層工作中,張偉沒有把心思用在如何更好地為人民服務上,而是為滿足自己對金錢幾近變態的欲望,把手中的權利當做籌碼,漫天要價,明目張膽受賄索賄。
2015年底,騰沖某企業老板王某來到張偉家中,為感謝張偉在企業生產發展上提供幫助,送給張偉“大重九”香煙兩條,現金2萬元,張偉“笑納”了;張偉到猴橋鎮工作后,安排采取邀請方式,將集鎮綠化工程交由個體戶楊某實施。2015年3月,楊某為表示感謝并請求及時撥付工程款,送給張偉人民幣3萬元,張偉也“笑納”了,錢收下后及時安排撥付了工程款。
除了心安理得收受“感謝費”外,張偉還恬不知恥公然索賄。2013年,張偉讓工程老板邵某到家中建蓋休閑涼亭和改造衛生間,價值3.9萬元,裝修完工后,張偉沒有付給邵某工程款。2014年初,張偉到邵某兒媳的紅木家具店挑選了一組紅木家具,價值11.5萬元,也未付家具款。名為買實為要,如此“空手套白狼”的游戲,張偉玩得不亦樂乎。
對于向張偉行賄的人來說,他收錢辦事,安排項目、及時撥付工程款,說到做到,是個“講信用”的人,而這一切,張偉都是以出賣自己的人生和前途作為代價。
嘴上談忠誠卻時常瞞天大謊
“我近年來由于自身放松了世界觀、價值觀、權力觀的改造、思想認識的滑坡,導致在工作中出了很多問題,給組織上帶來了許多麻煩,同時也影響了家庭。”這是身陷囹圄的張偉在悔過書的懺悔。
對黨忠誠老實,這是黨章對每名黨員的要求,也是每名黨員面對黨旗宣誓時的莊嚴承諾。張偉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全然將黨的要求和自己的承諾拋之腦后。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發文停止了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2015年4月,任保山市紀委領導到騰沖市調研,看到猴橋鎮正在實施政府車庫建設,向張偉問起原因,張偉謊稱就以該項目是為了拓寬道路,建設宣傳欄為自己開脫。一個謊言需要更多謊言去完成,2015年6月中旬,保山市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后,安排調查組到猴橋鎮對車庫建設問題進行調查,張偉自知部分班子成員不同意車庫建設,猴橋鎮只有1次班子會議研究,招標程序也不規范,為掩蓋個人決定該項目建設的事實,便安排時任猴橋鎮副鎮長王某某、黨政辦負責人李某某,對猴橋鎮黨政領導班子會議記錄作篡改;安排時任猴橋鎮人大副主席余某某與該鎮人大代表楊某某聯系,偽制了一份“關于鎮政府門口集鎮道路建設”的人大代表建議卡;同時以“人大代表建議,班子集體研究,公開透明招標,依規合法建設”為主要內容向調查組書寫情況說明并向調查組提供了輔證材料。對組織如此,對同事亦然,同事眼中,張偉更是腦袋靈活,演技一流,謊言可以脫口而出,不假思索;出了問題,善于找各種理由,且合情合理,不出破綻。紀網恢恢,假的永遠真不了。
張偉拿著公職人員的俸祿,戴著領導干部的“帽子”,思想上、行動上表現出來的卻是“商人”的行徑,把手中的權力當商品交易,滿足自己對金錢的狂熱追求。在工作中,他還違反組織紀律,獨斷專行,對重大事項民主決策的規定置若罔聞,幾十萬上百萬的工程由他一人說了算。
張偉的獨斷專行還體現在擅自改變集體決策上。2015年4月,猴橋鎮黨政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由副鎮長尹某負責河道及公路綠化工作。同年5月,研究制定了《猴橋鎮騰密公路沿線古永河兩側綠化美化工作實施方案》,并決定先行試種公路沿線雙向500米,河道雙向500米,共1公里,再根據試種情況進行工程預算。5月底,試種1公里結束后,副鎮長尹某電話向張偉匯報,張偉在未經班子會議研究的情況下,安排尹某將其余路段、河道全部種完。尹某按照張偉安排,增加實施了16公里綠化工程量。經竣工結算,該工程結算總價246.76萬元。
張偉違反集體領導制度,把自己凌駕于黨的組織之上,個人說了算,搞個人專斷,同民主集中制和黨的集體領導原則根本對立,使集體決策大都走了形式。無視黨紀法規、濫用職權中飽私囊,最終張偉身陷囹圄。
嘴上談愛惜卻貪婪無視幸福
張偉在悔過書有這么一段悔過,值得我們廣大黨員干部深思:“要愛惜家人、愛惜自己。人工作生活的出發點無非就是要讓家人好過一點、讓自己有成就感一點,但這一切都是建立在自重自愛的基礎上。否則一旦自己身陷囹圄,走錯路,做做事時帶給家人的是更多的痛苦,帶給自己的是更多的自責和后悔,還談何愛呢?”
在懺悔和反思中,張偉找到了公權與私利的分水嶺,但這種悔悟來得太遲了!他本來有過很多次改過自新的機會,但他都視而不見。身為紀工委書記,是接觸貪腐警示案例最多的,那么多活生生的例子都沒有敲醒他,僥幸心理作祟,總認為反腐是反別人的,離自己很遠。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錢收了,事也辦成了,大可相安無事,誰料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來路不明的金錢拿在手上最終會變成銬住雙手的枷鎖。
張偉在悔過書中用到了“膽戰心驚”四個字,可以想象,收了不該收的錢,做了不該做的事后,數個擔驚受怕的日日夜夜,身心飽受折磨,再多的錢能買到幸福快樂、心安理得嗎?一旦東窗事發,收繳違紀所得,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用自己的人生、前途和家人的幸福做賭注,實在是得不償失。
貪欲一起,禍害無窮。一個人貪婪失去節制,遲早要招致大患。習近平總書記告誡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用權講官德,交往有原則,必須常思貪欲之害。對于領導干部來說,必須分清合情合理的欲望和情理不容的貪欲之間的界限,在運用權力和交往活動中,堅守自己的道德底線,常思貪欲之害,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保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