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楚雄州紀委聚焦主責主業,強化履職擔當,在證據審查、定性量紀、處分執行、業務指導四個方面嚴格把關。2016年,全州紀檢監察機關案件審理部門受理并審結黨政違紀案件306件,給予黨政紀處分322人,其中黨紀處分255人、政紀處分95人、雙重處分28人。
證據審查“嚴”把關。在案件審理中,認真審清證據來源是否合法、證據鏈條之間是否連貫、證據是否真實確鑿,對案件材料進行反復認真審核,層層鑒別對照,注重材料間的邏輯關系分析,反復推敲、多方認證,對違紀事實不清的案件堅決不予接收;在對證據嚴格審查的基礎上進行審理談話,注重審理談話的方式方法,重視在審理談話中對違紀事實的再核實,確保談話內容的針對性、有效性,形成卷面材料與審理談話的完整證據鏈,確保證據的嚴密性。
定性量紀“嚴”規范。準確把握定性量紀標準,注重溝通、匯報、反饋三個環節,確保案件定性、量紀零差錯。在案件移送審理時,審理人員及時與案件調查組人員進行溝通,對于無法把握的問題,及時與司法、審計等部門協調;對于疑難復雜、定性量紀存在爭議的案件,及時向上級紀委審理部門請示匯報,請上級紀委審理部門進行嚴格把關,爭取做到對每件案件定性量紀合紀、合法、合情、合理。對違紀人員合理化辯解予以采納,防止因事實不清、定性不準或侵犯被審查對象合法權益等問題的發生。
處分執行“嚴”督促。對已審結應提請本級紀委常委會議討論、同級黨委常委會議和政府常務會議決定給予處分的案件,提前與相關部門溝通銜接,及時制作文書材料,及時上報審批,確保處分決定及時下達,并做到處分決定下達后1個月內,及時送達被處分人。加大對違紀案件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督促同級黨委組織部門、人事部門及時調整受處分人員職級、工資、考核等,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到位。對縣市紀委上報且已審結的案件,及時通報處分執行情況,督促落實,形成震懾。
案件審理“嚴”指導。切實加強對縣市紀委、州屬部門紀委案件審理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對常規違紀案件,指導基層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對重大典型和疑難復雜案件、涉刑案件、給予黨政紀重處分案件,由州縣兩級案件審理部門進行集中統一審理,對案件在事實、證據、情節、條規適用等定性與處理環節全面審核把關,確保案件質量。2016年,就疑難復雜案件分別到姚安縣、武定縣、永仁縣、元謀縣及祿豐縣進行業務指導15次,到各縣(市)開展調研,搜集審理實踐中常見問題及意見建議12項,解決實務問題8項。開展全州案件審理業務培訓10場(次)。(李海瓊 徐燕梅 張朝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