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紀委通報了全省查處的5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域典型問題,分別是:
曲靖市宣威市落水鎮馬圖村委會原主任展云雄挪用17.28萬元集體林場土地租金歸個人使用,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已被追究刑事責任,涉案資金全額追回。
保山市隆陽區楊柳鄉一碗水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錢春華侵占村民小組集體土地租金12萬元、挪用村公共資金16萬余元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涉案資金予以追繳。
昭通市鹽津縣豆沙鎮萬古村黨總支原書記朱鳳云伙同他人采取虛列支出等手段,先后多次侵占村集體資金等款項共計9.7萬余元,其個人占有5.59萬元;個人貪污“一事一議”資金7.9萬余元。朱鳳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已被追究刑事責任,涉案資金全額追回。
昆明市宜良縣匡遠街道辦事處金星社區西山村民小組僅經村民小組會議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未按法律規定的程序、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先后多次將村民小組集體所有的4800多平方米土地非法轉讓給本村村民使用,獲利人民幣484萬余元用于村內開支,該村民小組時任黨支部書記馬紅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大理州祥云縣下莊鎮水盆鋪村委會先后數次將集體資金外借他人進行營利活動,外借金額累計1500余萬元,且還存在私分集體資金、違規亂收費、違規發放獎金、套取補助資金等問題,該村時任黨總支書記李永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時任村委會主任楊仕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涉案款項予以追回。
通報強調,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屬于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共同所有,涉及到全體成員的切身利益,既是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誘發基層干部腐敗、影響干群關系、影響農村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
通報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使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級黨委、政府和農村經營管理等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強化主責意識,落實監管責任,強化監管措施,建立健全“三資”管理相關制度,提高監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深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村民監督委員會作用,督促村級組織嚴格執行民主決策機制、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等制度,推進“三資”管理公開化、規范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進一步加大對“三資”管理中出現的坐收坐支、貪污挪用、處置不當、分配不公等問題的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既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