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中共中央印發了《關于修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決定》,并全文發布了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貫徹落實好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最新指導精神,7月18日上午,正在臨滄市開展巡視的省委第六巡視組召開了專題學習貫徹新修訂《條例》的會議,巡視組18位同志做了學習交流發言。
大家認為,新修訂的《條例》總結吸納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實踐創新成果,為規范巡視監督、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條例》著重突出了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強調了“四個意識”、“四個自信”,把政治巡視固化下來,明確要求對結黨營私、團團伙伙、任人唯親、跑官要官、買官賣官、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等問題進行監督。《條例》更進一步增強巡視監督的指導性、針對性、時效性,強化了巡視工作人員對黨忠誠的根本要求,是政治體制改革的有力探索,每位同志都表示要在實踐中深刻領會《條例》關于政治巡視、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工作、市縣巡察工作等制度要求,依紀依規開展巡視,以務實的作風擔責盡職,更好發揮巡視監督政治“顯微鏡”、政治“探照燈”作用。
孫耕耘組長在歸納總結中強調,政治巡視是十八屆中央巡視工作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要學會運用,要從七個方面來把握《條例》的主要內容,即政治巡視定位、政治巡視站位、政治巡視要求、政治巡視重點、政治巡視目標、政治巡視作用、政治巡視戰略等。要貫徹《條例》總體精神,推動形成中央巡視、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巡視、市縣巡察工作“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鏈接、全國一盤棋”的戰略格局的意識。省委第六巡視組將按照《條例》精神和內容,把被巡視各級黨組織是否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時提出的“三個定位”、“五個著力”要求作為監督重點;認真開展脫貧攻堅和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監督檢查;大力督促領導干部堅決肅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響,認真抓好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促進云南政治生態的凈化和優化。(省委第六巡視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