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自己好歹是一村之長,手中多少有點權力,如果連家里人都不能‘罩’一下,那多沒面子?現在想想自己當初的想法真是愚蠢啊!”元謀縣姜驛鄉貢茶村黨支部副書記兼村監委主任普某某,在接受組織處理時悔恨萬分。
經查,元謀縣姜驛鄉貢茶村黨支部副書記兼村監委主任普某某,在落實2016年農村低保評審上報工作過程中優親厚友,利用職務便利,在未開展村小組民主評議的情況下,私自編造《元謀縣姜驛鄉貢茶村委會新海村小組2016年農村低保對象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將其妻子、長子、父親、母親、舅舅、岳母、妻弟共7人上報為2016年農村低保對象,享受低保。2016年12月28日,普某某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妻子、長子因不符合申報條件,低保名額被取消,其余5人按照標準重新進行評審。
【執紀者說】
農村低保承擔著保民生、解民困、促和諧的基礎作用。但是,在一些地方,低保已嚴重變味,一些農村干部在低保戶的選定上優親厚友、瞞報收入,他們愿意把低保給誰就給誰,誰支持我就給誰、誰和我有關系就給誰,在村里大搞“我的地盤我做主”。好像讓親戚朋友多拿點錢、撈點好處,成為有權者身份、能力與面子的象征,可是,低保金豈能成為權力尋租的工具?最后,“人情低保”換來的只能是嚴肅的黨紀處分。(元謀縣紀委 何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