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關于建立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的通知》要求,結合市紀委監察局細化的各項機制措施,對照每項細節,進一步做好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的落實”。普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組長在該市召開的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擴大)會議上要求。
近日,為進一步貫徹中央紀委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8月15日召開的云南省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加強相互間的協作配合,共同構建脫貧攻堅“大監督”格局,普洱市召開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擴大)會議。

“扶貧領域問題線索來源單一、渠道不暢,監督檢查的深度、厚度不、力度夠,發現問題數量不多、點位不準、質量不高,責任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對部分存在問題追責問效和整改落實不及時等”,會議在歸納總結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取得成效的同時,客觀分析了存在的問題,向與會人員傳導壓力,及時發現、上報扶貧問題線索,推動工作落實。
脫貧攻堅監督工作做得好不好,有沒有效果,直接影響到脫貧攻堅成果和大局。會議要求要把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工作放到更重要位置,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重點工作來落實。要牢牢抓住發現和處置問題這個核心任務,精準發力,圍繞省紀委提出的“兩明確、三到位、四不準”和市紀委“七個嚴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會議明確,下一步市紀委監察局將加強對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的督促指導,對各主責部門落實會議精神情況進行檢查抽查,重點解決壓力傳導不夠和工作不精準問題。對責任落實不到位、不按要求開展工作的,將嚴肅追責。(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