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脫貧攻堅組織保障工作的通知》,從進一步壓實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加大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問責力度等方面,進一步強化脫貧攻堅組織保障紀律。
通知指出,打贏脫貧攻堅戰是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大政治責任,必須嚴格落實脫貧攻堅責任機制。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組織領導不夠有力,責任沒有全面壓實,干部素質、能力、作風不適應脫貧攻堅形勢任務需要等問題,要把各級黨委、政府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結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重要內容,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未完成年度脫貧目標任務的,實行一票否決;考核結果排名靠后、問題突出的,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嚴格執行“不脫貧不調整、不摘帽不調離”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通知強調,要選優配強分管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加強各級扶貧工作部門力量建設,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職能作用,認真落實各部門“掛包幫”責任,建強基層黨組織管好黨員隊伍,集中優勢兵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通知要求,要認真貫徹中央紀委和省紀委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嚴格執行《德宏州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檢查辦法》,圍繞“兩明確、三到位、四不準”,緊扣脫貧攻堅工作中黨員干部的履責、紀律、作風情況,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脫貧工作不精準、黨員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脫貧政策走偏受阻、脫貧項目和資金管理使用違規違紀問題,堅決糾正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式對待黨中央的決策部署等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緊盯優親厚友、損害群眾利益等突出問題,經常性開展“全領域”“地毯式”的問題線索大排查,對重大問題掛牌督辦,堅決整治黨員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違規違紀行為。對脫貧攻堅領域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嚴查快辦,對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和旁聽庭審,強化警示震懾作用。(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