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慶州紀委印發《中共迪慶州紀委辦公室關于健全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問題線索處置工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關于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通知從線索排查和移交、線索處置、問責追責、通報曝光等4個方面對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問題線索處置機制進行了要求。要求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照《云南省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對工作部署、具體措施、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任務落實等情況進行排查。對照《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紀委辦公廳關于健全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問題線索處置機制的通知》,對整治工作中失職失責,違反“十嚴禁”紀律要求等問題進行排查。
全州各縣(市、區)、鄉(鎮)紀委、負責州直涉旅部門的紀工委監察分局、信訪室以及州委巡視聯絡辦等部門在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中對問題線索排查和移交的問題內容、工作方式、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工作時限,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和細化。從職能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問題線索、發現的嚴重涉紀涉腐行為和上級督辦、轉辦、轉送的涉旅紀律作風問題等三種情形對問題線索處置方式、流程和要求進行了明確,對三種情形問題線索的處置分別做了細致的規定。
對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中出現問題的問責追責進行了具體要求,對相關問題適用的問責方式進行了細化和明確,進一步提高了工作執行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同時對紀檢監察機關沒有切實履行監督責任的情形作出了問責規定。
要求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定期梳理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中的違規違紀典型案例,通報一批典型案例,指出存在問題,分析問題原因,提出工作要求,釋放嚴格監督執紀問責的強烈信號,發揮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