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昭通堅決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正風反腐旗幟鮮明,組織領導堅強有力,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成效。
“兩個責任”陽光消毒
昭通自上而下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建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制度,完善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壓實了“兩個責任”。

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紀委全會述廉述責
昭通開展了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紀委全會述廉述責工作,加大對黨政“一把手”的約談力度。嚴肅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督促限期整改,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3個單位發出追責意見書、追責85人,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24名黨員干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堅持“一案雙查”,嚴肅追究了昭陽區司法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關縣25所中小學校私設“小金庫”、巧家縣衛生系統貪腐窩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內部管理混亂等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巡察利劍刮骨療傷
2016年3月,三屆昭通市委啟動第一輪巡察工作,對3個市直部門黨組織進行政治體檢,發現問題74個、提出整改意見17條。2016年11月,四屆昭通市委開展第一輪、第二輪巡察工作,對24個市直部門和一個縣區進行政治巡察,共發現問題168個。市委巡察辦督促指導11個縣區結合實際建立巡察工作機構,組建巡察組,對80個縣直部門和鄉(鎮、街道)開展巡察,推動巡察向全覆蓋目標邁進,形成了有力震懾。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處理57名漏報個人有關事項的干部。
強化紀律檢查,維護政令暢通,問責落實不力、工作失職、監管缺位的單位164個、干部1116人。強化對地震等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的紀律檢查,查處違紀問題20個、處分31人,問責單位8個、干部48人。組織開展會風會紀、在崗履職問題專項整頓,對30家違反會風會紀的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安排部署巡察工作
2017年9月,四屆昭通市委開展第三輪巡察工作,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對市商務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等16個市直部門黨委(黨組)進行政治巡察。
高壓懲腐去腐生肌
風清則氣正,氣正則心齊,心齊則事成。市第四次黨代會要求各級黨組織必須時刻保持從嚴治黨、正風反腐的戰略定力和政治清醒。十八大以來,昭通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受理信訪舉報16054件(包括上級轉辦件),處置問題線索3471件,立案1847件,處分2147人(其中縣處級干部84人、鄉科級干部402人),移送司法機關78人,查處了樊勇、李云山、馬長倫、狄芳、唐國彪、陳順德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十八大以來被處分的人員結構情況
堅持查處和保護并重,嚴肅查處了昭陽區住建局原局長馬昌宇、威信縣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原副主任科員陶述、水富縣家聲醫院院長李偉等誣告陷害案。
制定了《昭通市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試行)》,抓早抓小,及時處置黨員干部苗頭性輕微違紀問題。出臺信訪舉報歸口管理、信訪案件直接查辦、案件查處協作辦法、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等制度,規范案管、信訪、紀檢、案審等部門間的協作配合,推動形成紀律審查“大案管”機制。
肅風整紀強筋健骨
昭通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實施辦法,堅決糾正“四風”,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106件、處理713人,點名道姓通報曝光34起典型案件。
深入專項整治,嚴肅治理大操大辦,副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辦理紅白喜事均按要求如實申報;嚴肅治理違規使用公車,完成公務用車統一標識張貼,積極做好全市公務用車改革準備工作;嚴肅治理會所歪風,市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均進行了書面承諾;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發現處理問題45個;嚴肅治理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借機斂財和違規插手工程問題,全市984個單位和10933名領導干部作出不收受“紅包”書面承諾,查處違規收受禮金問題3件3人。

通報曝光典型案例
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深入開展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和基層“微腐敗”治理工作,組織市縣鄉三級紀檢監察機關聯動開展“百日專項行動”,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利用職務便利優親厚友、套取災后重建補助款、截留私吞民生資金、虛報冒領低保款等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案件260件、處理369人。
標本兼治增強免疫
昭通推進制度改、立、廢工作,出臺《昭通市黨政主要領導“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制度實施辦法》《干部選拔任用風險評估辦法》《昭通市領導干部“八小時外”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規范。加強懲防體系建設,成立市縣預防腐敗機構。

集中約談紀檢干部,切實履行好職能職責
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函詢、誡勉談話、經濟責任審計、出國(境)或外出考察審批報備等規定,認真落實“一把手”帶頭講廉政黨課制度。開通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建立“五級聯動”解決群眾訴求機制,受理解決群眾訴求99278件。
昭通制定了紀檢監察干部從嚴從實管理規定,切實加強對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管理監督,嚴肅查處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規問題,給予處分14人、問責處理3人。切實把嚴格要求、嚴格監督、嚴格管理貫穿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全過程,切實防止和解決“燈下黑”問題,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打鐵人”。(劉靜濤 鄭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