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云南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準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前三季度,全省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13004人。其中,第一、二、三、四種形態分別為8100人、2874人、1270人、760人,分別占總數的62.3%、22.1%、9.8%、5.8%。
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云南省在抓早抓小上狠下功夫,出臺《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規定》等制度,全面開展廉政談話提醒制度,采取任職廉政談話、信訪談話、審計談話、整改談話、廉政責任談話等五類談話,對黨員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主動出擊,使談話對象在破紀之初就受到深刻警醒,嚴防小錯釀成大禍。
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以“六項紀律”為標尺,把違紀問題作為執紀的主要內容,無論輕重,動輒則咎,防止黨員干部由“破紀”滑向“破法”。對反映的一般性或者較為籠統的問題線索,及時通過談話函詢方式進行處理,早提醒、早糾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具有可查性的問題線索,及時跟進,抓緊初核,及時處理。
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堅決查處黨員隊伍中的極少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做到快進快出、快查快結,嚴肅處理、公開曝光,著力強化不敢、知止的氛圍,倒逼推動前三種形態有效落實。
同時,云南省構建“四種形態”落實機制,出臺《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的指導意見》《云南省紀律檢查機關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等一系列制度,采取“意見+辦法”模式,推動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具體化、規范化、常態化。(云南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