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深刻把握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重要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嚴格落實“三轉”要求,研究出臺了《文山州脫貧攻堅常態化監督檢查實施方案》,對扶貧領域實行常態化監督、嚴查違規違紀行為。
聚焦關鍵部門、細化檢查內容。貫徹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將脫貧攻堅監督檢查重點向縣(市)黨委政府、州級行業扶貧部門、州級掛鉤單位三個關鍵部門聚焦。細化檢查內容,抓住責任落實、政策落地、任務完成、干部結對等重點內容,開列清單,精準督查。
整合檢查力量、推行季度監督。理清職責,多部門聯動,精準發力,充分融合執紀監察部門、督查督辦部門在監督問責方面職能優勢和脫貧攻堅業務部門業務能力優勢。由州紀委牽頭,抽調州紀委、州委政府督查,扶貧、發改、財政等部門人員組建檢查組,組長原則由州紀委處級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相關部門領導擔任,發揮監督檢查“尖兵”效應。嚴格監督檢查標準,監督檢查原則上每季度開展一次,長期堅持,形成常態。
嚴格檢查步驟、強化結果運用。明確檢查準備、開展檢查、聽取報告、結果運用四個工作環節。季度初制定目標任務清單下發,布置當季脫貧攻堅“作業”。次季度10日前聚焦作業布置情況形成檢查方案、開展專題培訓、現場檢查“作業”。州脫貧攻堅指揮部在檢查結束5個工作日內聽取“作業”完成情況報告,總結經驗做法、挖掘先進經驗、分析存在問題、作出決策、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檢查情況在全州通報,對典型成功經驗和有效創新做法予以推廣學習,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業績突出的干部通報組織部門,涉及問題整改的下發督辦通知督促落實,紀律作風方面問題線索移交州紀委依規處置,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檢查綜合情況納入對各縣(市)、州級相關部門年度綜合考評和扶貧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嚴肅檢查紀律,追究監督責任。嚴明各檢查組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勇于擔責、敢于較真,深入挖掘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檢查“零問題”或與工作實際明顯不符的,由州紀委派出復查組進行復查;對檢查組缺乏擔當,不敢監督、不善監督,該發現的問題未發現,發現重大問題不上報或上報不及時的,對檢查不認真、不負責、敷衍應付、走馬觀花、馬虎了事的,檢查工作期間不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實施辦法的,嚴肅追究檢查組組長及其相關成員責任。(羅云興 王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