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部署,2017年11月28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向紅河州委反饋巡視情況,向紅河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反饋巡察工作專項檢查情況。省委第四巡視組組長周本貞主持召開向紅河州委書記姚國華的反饋會議,代表省委巡視組分別向姚國華和領導班子反饋了巡視情況,對抓好巡視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省委巡視辦副廳級紀檢監察專員劉成志傳達了省委書記陳豪聽取十屆省委第二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紅河州委書記姚國華主持領導班子反饋會議并就做好巡視整改工作作表態講話。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7月13日至9月10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紅河州委(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紅河綜合保稅區)進行了巡視。巡視組認真貫徹習近平巡視工作思想和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把堅決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政治任務,把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為基本政治要求,突出問題導向,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盯住州委,突出“關鍵少數”,查找政治偏差,深入揭示紅河州委在政治擔當、政治生態、執行政治紀律、抓好脫貧攻堅、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從嚴從實開展巡視監督,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充分發揮政治“顯微鏡”、政治“探照燈”作用,發揮標本兼治戰略作用。通過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順利完成了巡視任務。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匯報,并向省委常委會報告了有關情況。
周本貞指出,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在黨的領導方面。對上輪巡視反饋問題整改還不夠徹底。對省委第三巡視組2014年7月11日反饋的關于黨內政治生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方面存在問題,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顯。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辣味不足,甚至敷衍了事、走形式等情況仍較為普遍。上輪巡視整改之后,頂風違紀問題仍屢禁不止,“文山會海”反彈嚴重。“四個意識”樹得不夠牢,州委的領導在一些方面的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一是學習應用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推動工作方面還有差距。著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力度還不夠,著力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仍有缺項,對全州各少數民族發展中存在的深層瓶頸問題研究不夠。二是對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認識不足。黨管媒體不力,違反宣傳紀律現象時有發生。對邪教向邊境少數民族地區滲透缺乏有效措施,農村地區特別是邊遠民族地區基層意識形態工作作用發揮不足。三是貫徹落實中央精準扶貧工作決策、部署跟蹤問效不夠,指導下級準確把握中央和省委有關政策不夠,發動群眾內生動力不足。四是統籌兼顧不足。州內發展不平衡問題突出,南北、城鄉之間在經濟發展、教育和衛生事業、交通、人才等方面差距較大。部分縣市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形勢嚴峻。教育、衛生事業與廣大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有較大差距。個別黨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弱化。黨組會只研究黨建和干部人事方面工作,未將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以及意識形態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項納入黨組會議研究范疇,機關黨建工作嚴重滯后。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對肅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站位不高,認識模糊。在黨的建設方面。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突出。一是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抽查中央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個別領導班子成員自我批評內容照抄2016年度民主生活會上的發言內容;有些州直、縣直部門班子成員互相批評意見照抄上一次民主生活會的意見,互相批評環節“好人主義”突出;有的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主要領導先定調,沒有嚴格落實末位表態制度。二是制度落實不嚴格。機關黨組織“三會一課”等制度不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活動不規范、以領學文件代替講黨課等情況較為普遍。三是黨務工作者業務生疏。抽查州直、縣直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有些實到會黨員數不足規定要求,且選舉結果得到了批復同意,有的大會把黨總支委員、支部書記一次選出后,由支部書記指定支部委員,選舉結果也同意批復。四是黨建臺賬資料做表面文章與造假并存。巡視中,一些單位提供的黨建臺賬堆成小山,但“三會一課”等基本記錄卻不齊全,且造假問題凸顯。有的黨小組的會議記錄,都是參照同一模板謄抄,有的黨支部書記2016年講黨課,內容還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有的黨組織應付本輪巡視,召集班子成員及各部室負責人會議,安排突擊補臺賬?;鶎狱h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一是基層組織作用發揮不好。一些地方基層黨組織戰斗力不強,基層政權組織弱化。個別談話詢問,有位鄉黨委書記不清楚本鄉黨委委員有多少人、干部中哪些是黨委委員。二是少數地方換屆選舉中,仍發生拉票、助選、篡改選票等違紀違法案件。三是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基礎還比較薄弱,普遍存在黨的工作覆蓋面窄、黨員教育管理弱等問題。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一是邊境五縣和鄉鎮干部缺編問題凸顯。南部邊境五縣干部人才招不進、留不住的問題突出,有的縣缺編率高。二是對干部教育管理不夠嚴格。州四套領導班子個別成員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不夠,缺乏主動擔責的勇氣和能力,群眾議論多。干部中意愿“改非”較多,少數干部“改非”后簽到式上班、出工不出力,甚至不上班,群眾反映強烈。一些干部求穩怕事、工作“躲推拖”,擔當精神不夠。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層層壓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到位。一是州委對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面上部署多,逐級傳導壓力不夠。一些單位和部門規矩意識、紀律意識淡薄。二是在遏制腐敗增量方面措施還不夠有力。十八大以來全州立案查處的州管干部中,問題發生在十八大后的人數多。各級紀工委對監管單位的經常性監督總體偏弱,少數鄉鎮紀委獨立辦案能力弱、自辦案件少。三是巡察監督質量不夠高。巡察組人員不穩定,較真碰硬不夠,發現問題質量不夠高,有關部門協作配合不到位。巡察成果運用不好,沒有將問題分解到相關部門進行督察整改,巡察整改沒有形成合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四風”問題整治不夠徹底。一是頂風違紀問題屢禁不止。存在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執行不到位,違規發放獎金,利用黨建活動、工會活動公款買服裝,變相發福利。二是“文山會海”反彈嚴重。三是扶貧工作中形式主義凸顯。一些縣(市)在安排項目時沒有認真研究實施的普惠效益,較多注重亮點投入,脫貧攻堅要求統計填表過密過多。一些地方和領域廉潔風險隱患仍然突出。一是一些單位違規發放獎金、津補貼、私設“小金庫”等問題仍有發生。二是對區內企業補貼計發審核存在廉潔風險點。三是在社會綜合整治,打擊走私等工作中隱匿職務違紀、違法風險。同時,巡視組還收到一些涉及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紀檢監察部門辦理。
周本貞提出了五點意見建議。一是增強“四個意識”,進一步強化黨的領導。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統籌兼顧,整體推進脫貧攻堅、生態環境保護、民族團結進步、意識形態等各方面工作,著力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要進一步增強各級黨委(黨組)核心領導作用,強化黨管意識形態工作。要旗幟鮮明講政治,進一步校正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對白恩培、仇和等余毒的模糊認識,創造良好政治生態。二是堅持書記抓、抓書記,進一步夯實黨建工作基礎。要強化各級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意識,加強和改進基層黨建工作考核,切實壓實各級黨建工作責任。要突出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制度不落實、黨務工作者業務生疏、黨建工作形式主義和黨建臺賬造假等重點問題,著力解決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要進一步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在脫貧攻堅、意識形態等領域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加大換屆選舉中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要加大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覆蓋,增強黨組織作用發揮。三是加大壓力傳導力度,層層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要加強和改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強化“一崗雙責”、“一案雙查”等制度落實,進一步強化各級各部門規矩意識、紀律意識。要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加大執紀監督與強化制度防范并舉,著力增強“減存量、遏增量”效果。要進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質量,加強部門合作,用好巡察成果。要認真辦理巡視移交問題,舉一反三深化治理效果,著力解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屢禁不止、反彈“回潮”等問題。四是加強干部隊伍教育培養管理,為推動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撐。要加強干部政策制度分析研究,高度重視和解決邊境縣和鄉鎮干部缺編、無人辦事問題。要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評價、輪崗交流等制度,嚴格干部教育管理。要注重加強少數民族干部、邊境地區干部隊伍建設。五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高標準抓好巡視整改工作。要組織全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用黨的十九大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為紅河州經濟社會發展、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劉成志對巡視整改提出明確要求,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政治巡視要求,在政治高度上突出黨的領導,在政治要求上抓住黨的建設,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紅河州委領導班子要高度重視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要制定整改清單、抓好巡視整改、按時報送情況;要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健全制度、強化約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確保巡視整改取得實效。對巡視整改情況,要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監督,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紅河州委書記姚國華表示,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客觀中肯、準確深刻、站位高遠、符合實際,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州委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把對黨中央的絕對忠誠放在第一位,更加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鐵的紀律狠抓落實,按照黨的十九大的總體部署和省委要求,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二要強化政治擔當,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要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切實把“嚴字當頭”貫穿于管黨治黨全過程。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導向,提高干部隊伍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需要的能力。要毫不放松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開展好“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做到忠誠干凈擔當。三要制定整改方案,全力以赴抓好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州委對巡視整改工作負總責,我作為州委書記負第一責任人責任,從州委常委班子做起,堅持以上率下,主動擔責、認真履責、扎實盡責,層層壓實責任、強化督查問責,從嚴從實抓好整改落實,確保“條條要整改、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
省委第四巡視組全體成員,紅河州委和州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州人民法院、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出席會議;紅河州其他在職副廳級以上領導干部,州紀委監察局和組織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紅河綜合保稅區領導班子成員,州委巡察辦主任和巡察組組長,各縣、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部分“兩代表一會員”和黨員群眾代表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