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省委批準,中共云南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分別印發了《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省委巡視組工作規則》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以下簡稱“三個工作規則”),作為《中共云南省委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的重要配套制度,“三個工作規則”旨在規范省委巡視工作,促進機構高效、健康、平衡、有序運行。
制定出臺“三個工作規則”,是省委強化“四個意識”,向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標看齊的生動實踐,是省委站在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治黨的戰略高度,加強黨內監督制度建設、推進制度創新的重大舉措,體現了省委對巡視工作的高度重視,彰顯了“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理念,對省委巡視機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推動工作、指導實踐,進一步提高巡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三個工作規則”遵循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深化政治巡視要求,全面總結省委巡視實踐創新成果和成功經驗,對巡視工作各相關主體的職責任務、工作方式、工作權限和紀律要求等作出了細化規定,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利器,為巡視機構依紀依規開展工作,推動政治巡視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省委巡視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