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分管領導,我不僅沒有帶頭嚴格執行規定、嚴格落實‘一崗雙責’,還心存僥幸觸碰了“高壓線”,違反了紀律,我愿意接受組織處理……”景洪市橄欖壩農場管委會副主任陳永華在檢討書中這樣懊悔地寫道。
2016年10月,景洪市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景洪市橄欖壩農場管委會社會事務辦公室違規用計生專項經費發放補貼。“違規發放補貼,這是典型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這條線索引起市紀委的高度關注,橄欖壩農場紀委隨即開展了調查。
經查,2016年11月至12月,景洪市橄欖壩農場管委會社會事務辦公室違規用計生專項經費發放補貼,資金共計22400元。該農場管委會副主任陳永華,作為分管社會事務辦公室的領導,對下屬違規發放補貼行為非但沒有制止,還參與領取補貼600元。2017年11月21日,陳永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上繳600元違紀款。
【執紀者說】
嚴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尤其是單位分管領導,應加強對黨紀法規的學習,自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帶頭遵守紀律、執行規定,做遵紀守法的榜樣。管既是厚愛,放縱則是毀人害己。對下屬的違規行為要堅決糾正,絕不能含糊其辭,為蠅頭小利沖昏頭腦。糾正“四風”不能止步,領導干部要時刻給自己打一打“清醒劑”,始終保持一份的清醒自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發揚釘釘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風肅紀,真正把紀律挺在前面,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使我們的黨員、干部不斷增強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景洪市紀委 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