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近日,保山市紀委印發《關于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通知》,對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紀律作風建設進行部署要求。
《通知》指出,要結合貫徹《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市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持續深化“兩個責任”落實,不斷細化、實化糾正和整治“四風”問題的具體手段和方法,將高位推進和解決具體問題有機結合起來,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鍥而不舍抓好作風建設。
《通知》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創新監督檢查手段,對節慶假日易發多發問題深挖細查。要繼續采取明察暗訪、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層層開展監督檢查。要結合實際,加強與信訪、督查、網信、財政、審計、公安、交通、稅務、工商等部門的協調溝通,構建相互通報、線索移送、合力查證等有效機制,提高發現問題能力。要認真研究分析節慶假日“四風”問題出現的突出情況和問題,緊盯管理“死角”和監督“盲區”,采用隨機、突擊、交叉等檢查方式,不打招呼、不定路線,深挖細查,切實使頂風違紀、隱形變異等“四風”問題無處遁形。
《通知》明確,市紀委將組成節日明察暗訪組,深入部分縣(市、區)、園區和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零容忍”的態度,采取有力措施,嚴格執紀問責。并要求各縣(市、區)紀委、園區紀工委、市紀委派駐(出)機構于2018年2月9日前,將監督檢查情況匯總報送至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