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紀委充分發揮監督執紀職能,通過建立紀委常委會聽取領導干部廉潔回復意見和專題研究反饋意見的工作機制,強化集體把關,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帶病評先評優”。今年以來,共作出黨風廉潔意見回復1973人次。
嚴格審核,周密把關。市紀委在收到廉潔自律情況征求意見函后,由市紀委組織部牽頭,根據不同情況發函征求相關委部室的意見。涉及選拔任用的,向信訪室、紀檢監察室一室、紀檢監察二室、紀檢監察三室、紀檢監察四室、案管室、案審室7個室征求意見,進行聯合會審;涉及評先評優的,征求信訪室、案審室、案管室、相關紀檢監察室意見;涉及紀檢監察干部的,還需征求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意見。審查內容包括審查是否有信訪舉報件或初核存在的問題;是否有違紀違規被立案審查的情況;是否有違紀違規被組織處理、問責或紀律處分的情況;是否嚴格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是否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以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情況等。
集體把關,保障回復質量。委局相關委部室按照規定嚴格做好黨風廉潔意見把關工作和廉政審查對象情況反饋工作,并在廉政回復意見函上簽字蓋章;涉及選拔任用的,由市紀委組織部提交紀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反饋意見,強化集體把關,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同時,教育和提醒相關辦理人員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及保密紀律,如因未如實提供情況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全程留痕,登記造冊。市紀委組織部嚴格按照回復時限和要求,從廉潔自律執行情況、信訪舉報情況、違紀違規情況等方面進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書面回復,對每一名干部的黨風廉政情況明確作出結論性意見,向組織提供真實、全面、準確的廉政鑒定材料。嚴格執行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責任制,統一回復口徑,規范回復流程,按時進行回復,確保材料齊全、結論準確。每一次黨風廉潔意見回復辦理情況都建立電子檔案,紙質版提請領導簽字后整理歸檔,做細做實廉政審查工作。(張菊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