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精神,強化黨內監督,普洱市組建了1個派出紀工委和21個派出紀檢組,實現對全市黨政機關的派駐全覆蓋。
派駐機構由市紀委直接領導和統一管理,分單獨派駐和聯合派駐兩種模式。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教育局6個單位為單獨派駐單位,其余均為聯合派駐機構,最多的監察組歸口監督7個單位,最少的監察組有3個單位。
派駐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督促駐在部門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對駐在部門的監督責任。經市紀委批準,初步核實反映駐在部門班子及其市管干部違反黨紀的案件,必要時也可以直接調查駐在部門科級及以下黨員干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對駐在部門各級班子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的、造成嚴重后果的,提出問責建議以及市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派駐機構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任務,圍繞監督執紀問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職能,監督對象是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市管干部和科級干部。市紀委派出市委市直機關紀工委負責領導市委市直機關工委紀檢監察工作。(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