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被約談人員均拒不承認該所存在在公租房零星修繕工程中造假以套取財政資金的事實……”報道顯示,涉案人員在接受調查時出現了“抱團”對抗,其原因大概是以為:只要大家都不承認就不能拿他們如何,同時抱有“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但事實證明,腐敗分子靠利益維系起來的關系在紀律和法律面前不值一提,“法不責眾”的歪道理在“絕不放過一個漏網之魚”的決心之下也沒有任何存在空間。本案再次提醒那些心存私欲之人:不要高估自己甚至“抱團”對抗紀委監委的能力,更不要寄希望于“瞞天過?!钡倪\氣,勤政廉政、老老實實才是正道。(趙海碧)